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II级)预警信息
来源:焦作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应急中心
添加时间:
2016-12-02 1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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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1日07时开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均保持在100及以下,空气质量级别由“良”到“优”。市气象台预计72小时内,我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二级,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稀释和消除,已达到《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办〔2016〕135号)规定的解除重污染预警的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16年11月21日18时起,解除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II级)预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预警解除的相关工作,预警解除终止响应后仍要实行相关错峰生产和污染天气应急一级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