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零时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来源:焦作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应急中心
添加时间:
2018-01-16 15: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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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气应急办函〔2018〕3号
关于调整升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6号)文件要求,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焦政办〔2017〕116号)(以下简称《预案》)之规定,经指挥部批准,自2018年1月12日零时起,将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调整升级为橙色(II级)预警。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的II级响应措施,在此期间,若市政府发布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则执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本次橙色预警拟定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4时,届时自动解除,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则另行通知。各单位要按照《预案》规定的信息报送内容要求,于每日上午9时前、下午17时前分两次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和日报信息;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书面(加盖公章)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203室)。
联系电话:2990128(669)
电子邮箱:jzhjyj@163.com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