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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长至2018年2月22日零时
来源:焦作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应急中心 添加时间: 2018-02-27 14:41:40 阅读量:-

关于延长焦作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的紧急通知        焦气应急办函〔201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2月18日千人计划PM2.5特别防治小组春节研判日报和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建议报告》,由于冷空气南下推迟和受本地累积及传输影响,预计19-20日我市连续两天达到中-重度污染,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焦政办〔2017〕116号)(以下简称《预案》)有关规定,经指挥部批准,我市重污染天气色(II级)预警延长至2018222时,到期自动解除,若临时调整预警解除时间则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规定落实II级响应措施,在此期间,若市政府发布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则执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各单位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下午17时前分两次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和日报信息。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书面(加盖公章)报至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203室)。
联系电话:2990128(669)
电子邮箱:jzhjyj@163.com
2018年2月18日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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