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18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来源:焦作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应急中心
添加时间:
2018-03-02 17: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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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焦作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的紧急通知 焦气应急办函〔201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2月27日千人计划PM2.5特别防治小组研判会意见和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建议报告》,预计2月27日-3月2日,我市可能会出现3-4天重度污染,且3月2日可达严重污染。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焦政办〔2017〕116号)(以下简称《预案》)之规定,经指挥部批准,自2018年2月27日18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3月3日12时解除预警,若临时调整预警解除时间则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规定落实II级响应措施,在此期间,若市政府发布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则执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各单位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下午17时前分两次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和日报信息,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书面(加盖公章)报至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203室)。
联系电话:2990128(669)
电子邮箱:jzhjyj@163.com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