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始适老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延续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 预警的紧急通知
来源:焦作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应急中心 添加时间: 2018-03-07 15:14:02 阅读量:-

关于延续焦作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的紧急通知                   焦气应急办函〔201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3月2日千人计划PM2.5特别防治小组研判会意见和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建议报告》,由于扩散条件较差,预计3月3-7日我市仍会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达不到原定3月3日12时解除预警的条件,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焦政办〔2017〕116号)(以下简称《预案》)有关规定,经指挥部批准,延续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气色(II级)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规定落实II级响应措施,在此期间,若市政府发布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则执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各单位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下午17时前分两次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和日报信息。
联系电话:2990128(669)
电子邮箱:jzhjyj@163.com
2018年3月2日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整治散乱污
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文明播报系列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