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加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管理
来源:焦作市环境信息中心
添加时间:
2017-05-17 09: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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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对规范化管理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及要求等进行明确说明。 据了解,此次纳入到该局规范化管理工作范围的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包括我市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废水)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范辖区内的其他排水企业环境管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的环境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确定环境规范化管理企业名单,安排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根据本地区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开展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提高本地区排污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执法检查内容,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中,要严格按照环境规范化管理标准,监督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有关企业要形成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定期对照检查考核,将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