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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加大对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焦作市环境信息中心 添加时间: 2017-06-27 10:03:54 阅读量:-

    为做好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日前,市环保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涉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力度,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解决目前突出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据了解,此次强化监管的目标非常明确,该局要求各县(市)区以燃煤发电机组和10蒸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门店油烟污染治理、商砼搅拌站无组织排放、室外露天喷漆作业、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等方面为重点,全面开展大气攻坚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环保局对此次监管的执法方式和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针对燃煤发电机组和10蒸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要进行实时监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于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出现超标预警经核查为实际超标的,要及时进行监督性监测;对废气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或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未完成拆改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发现一家查封一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拆除。对涉及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污染防治是否完善、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查封或处罚或依法责令整改;对符合责令停产关闭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责令停产关闭。对餐饮行业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油烟治理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安装的油烟净化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要一律依法实施停业整改。对商砼搅拌站,要做好无组织排放监管;无环评审批手续或虽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未按要求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致函行业主管部门,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恢复生产;存在物料未进行仓储或覆盖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存在室外露天喷漆作业的工业企业,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工业企业料场堆场,做好仓储、覆盖、淋喷等防扬尘措施监管。

  据悉,为了确保强化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该局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每周五10时前上报本周执法情况,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县(市)区互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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