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来源:焦作市环境信息中心
添加时间:
2017-08-14 09: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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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精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不断提高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日前,市环保局制订了2017年度焦作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主要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据了解,县(市)区环保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另外,县(市)区级环保部门负责考核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市级环保部门的考核主要是抽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不少于20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抽查不少于50家,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不少于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