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扭转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确保完成省定PM10浓度控制目标,8月份,我市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拆迁工地、房屋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水利施工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及载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重点,从7个方面从严治理和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坚决打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进一步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坚持“化整为零、片区推进、围挡封闭、无缝覆盖、全程可控”的原则,严格落实拆除抑尘管控标准,真正遏制拆迁扬尘污染。2.进一步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要求,确保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凡是发现违反相关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3.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处置“无尘化”管理:(1)全面推行渣土清运处置标准化管理,严格遵守“全面封闭、自动洗尘、远程控制、全程定位、跑偏报警”相关要求;(2)集中开展渣土运输联合执法,重点强化夜查执法,严厉打击黑渣土车。4.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治理,按照“一路一策”科学开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喷雾作业等措施,全面实施“以克论净”保洁模式,主次干道路面尘土每平方米保持在10克以下。5.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1)严格限高架卡点管理;(2)严格车辆冲洗站管理;(3)严格货运车辆超限电子自动检查站管理;(4)加强模范区道路交通疏导。6.进一步强化全民清洁城市行动,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全面深化全城大扫除。7.进一步强化城乡裸露黄土专项整治,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的原则,科学制订治理方案。 治理扬尘污染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欢迎广大群众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进行监督,市住建系统蓝天办举报电话为(0391)3557219(上班期间)、3557200(节假日和下班后),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