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我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近两个月来,我市环保系统积极强化大气环境污染管控工作,对环境违法企业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努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严防环境污染反弹。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9月至10月份,由市环保局承担全市大气环境污染管控工作。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市环保局专门下发了《焦作市环保系统2017年9月至10月份大气环境污染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根据《方案》对7月1日以来烟气自动监控设备审核后数据累计超标时段2小时以上的工业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改,要求其完善治污设施,提高达标水平;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环境违法企业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确保取缔企业达到“两断三清”标准,坚决杜绝其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要求各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低硫优质煤,并做好优质低硫煤采购和储备工作;开展北山生态整治“回头看”行动,巩固北山整治成效,杜绝非法采矿和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反弹;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严查过境外地重型柴油车,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充分发挥环境网格化监管作用,开展燃煤散烧设施“回头看”,严防出现反弹;加强执法检查,对未使用清洁能源和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装置运行不正常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改;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值守、研判、调度,进一步明确研判污染天气状况,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警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据了解,近两个月来,我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根据《方案》要求,采取面上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紧盯重点难点,紧盯薄弱环节和关键时段,做到全天候检查、全方位覆盖,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同时,每周至少白天开展2次、夜间开展1次督导检查行动,严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违法排放行为,并严格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零容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为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舆论氛围,市环保局还在官方网站上每天实时发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在《焦作日报》上每日公布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每月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示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