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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环函[2014]116号--关于查处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企业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的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7-03 00:00:00 阅读量:-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查处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

 

孟州市环保局

针对新蟒河贾营断面和滩区涝河石井桥断面水质持续严重超标的问题,6月27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两个断面涉及的涉水企业进行了检查。经采样监测,河南隆丰皮草有限公司外排水COD浓度高达758mg/L;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排水COD浓度高达156mg/L。为此,你局要高度重视,对严重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并加大监管力度,促使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河流水质环境安全。查处情况于7月15日前书面报告我局。

联系人:孙华峰      联系电话:2990728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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