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4]127号--关于依法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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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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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依法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 监察通知 修武县环保局: 2014年7月23日,市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位于你县西村乡当阳峪的老胖煤球销售处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违法投入生产。厂区内原料堆存未采取“三防”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引起群众强烈投诉。为此,你局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依法严肃查处。8月10日前,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市局。 联系人:杜永春 联系电话:2990728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