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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环函[2014]127号--关于依法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7-29 00:00:00 阅读量:-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依法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

监察通知

 

修武县环保局:

2014年7月23日,市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位于你县西村乡当阳峪的老胖煤球销售处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违法投入生产。厂区内原料堆存未采取“三防”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引起群众强烈投诉。为此,你局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依法严肃查处。8月10日前,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市局。

联系人:杜永春      联系电话:2990728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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