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10号--关于关于立即解决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等环境监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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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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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立即解决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等 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 武陟县环保局: 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转办单》(编号:201400349040373)显示群众投诉你县广源纸业院内有2家化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投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 2014年9月,你局经调查确认上述两家化工厂环境违法行为事实确凿,依法对其下达了限期纠正通知,同时将调查取证材料移送市局。2015年1月15日,市环保局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焦环罚〔2015〕6、7号),一是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三个月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给予三十万的行政处罚。近期,省、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武陟县广源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助剂项目已停止生产,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显色剂搬迁项目仍在非法生产,以上两项目仍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鉴于上述情况,你局要严格依照新环保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智辉科技有限公司显色剂搬迁项目立即停产到位,按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联系人:于晓明 电 话:0391-2990728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