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16号--关于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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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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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通知 沁阳市环保局: 2月10日,市环保局对你市“冬季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和重点企业现场抽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如下:1.沁阳国顺硅源光电气体有限公司存在新建设施无环评手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记录不全、罐区泄漏报警装置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2.沁阳市鸿福纸业有限公司存在污水在线监测平台排放标准执行问题。 请你局立即责成上述企业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各类环境风险源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联 系 人:刘军军 联系电话:2990737(传真)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