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17号--关于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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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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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通知 博爱县环保局: 2月9日,市环保局对你县“冬季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和重点企业现场抽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如下:1、焦作新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生产区围堰不够高、应急池兼做废水调节池、中间产品罐区无围堰等环境安全隐患;2、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存在新建化工项目未进行风险评估、未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总排口污水在线监测已建设但未联网运行等环境安全隐患。 请你局立即责成上述企业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各类环境风险源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联 系 人:刘军军 联系电话:2990737(传真)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