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49号--关于加快推进武陟县明生、伊兰、亨威皮业有限公司治理进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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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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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快武陟县明生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函 武陟县人民政府: 你县明生皮业有限公司、伊兰实业有限公司、亨威皮毛服装有限公司含铬废水深度治理项目被列入2013年度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应于2013年建成投运,并通过环保验收。其中,明生皮业有限公司任务属于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被列入《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2013年度实施方案》(豫环文〔2013〕205号)。 为了督促上述任务进展,2013年9月以来,我局已多次致函你县要求加快工程进度(焦环函〔2013〕131号、焦环函〔2014〕6号、焦环函〔2014〕39号),确保早日建成投运。但截至目前,明生皮业有限公司、伊兰实业有限公司、亨威皮毛服装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任务均未通过环保验收,严重影响了我市重金属年度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此,请你县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责任,督促上述3家企业项目加快实施,尽快通过环保验收,发挥污染减排效益。 201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