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53号--关于落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莅焦 大气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函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
2015-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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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落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莅焦 大气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函 2015年2月,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对焦作市开展大气专项督查时,发现你公司下属中州分公司7台锅炉中仍有5台未建成脱硝设施,2台已建成脱硝设施的锅炉由于氨站等公辅设施未建成也未投运,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按照《焦作市2015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焦政办〔2015〕17号)要求,中州分公司1#-2#锅炉关停和3#-7#锅炉烟气提标治理项目应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其中,3#-7#锅炉烟气提标治理项目还被列入《河南省2015年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豫环〔2015〕15号)。但截至3月底,上述项目均未按时完成,进展较为缓慢。 为此,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确保中州分公司1#-2#锅炉尽快实现关停,3#-7#锅炉烟气提标治理项目尽快建成投运。 2015年4月7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