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82号--关于依法函沁阳市人民政府查处突出环境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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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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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依法解决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函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近日,按照全市“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环境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区创业中心内的理工大学模具厂以及数家电子、塑料制品企业,无环评手续,无任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电焊、喷漆、喷涂、线圈烘干等工艺,生产中产生大量的烟(粉)尘和有机废气,且距离“高新区政府”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直线距离不足50米,严重影响该站点监测数据。同时,这些企业各种产品、半成品、易燃品及工业废物乱堆乱放,存在消防、环境安全等多种隐患。为此,请你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有关企业进行查处,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消除对“高新区政府”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影响。上述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请于5月31日前函告我局。 联 系 人:毋 阳 联系电话:2990728(传真)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