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5]83号--关于加快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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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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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快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函 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焦作分公司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被列入《河南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豫政办〔2014〕116号),要求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储油库和高速公路、城市市区内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同时,此项工作也被列入《焦作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焦政办〔2014〕105号)、《焦作市2015年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方案》(焦蓝天办〔2015〕9号),要求2015年6月底前完成。 2015年6月10日但截至5月底,焦作辖区内1家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尚未开工建设,11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仅完成50座,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严重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市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此,请你公司高度重视,督促焦作分公司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快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尽快通过环保验收,发挥污染减排效益,为焦作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做出应有贡献。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油库加油站,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其依法采取曝光、停产整治、处罚等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