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7〕26号--转发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通知的函
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17-11-22 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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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通知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结合实际,根据国家、省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组织本辖区科学确定《高污染燃料目录》管理类别,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禁燃区的划定建设范围、管理要求、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种类,认真抓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联系人:大气科 王鑫 范波涛 (0391)2990622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
录通知的函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