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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环函〔2017〕31号--关于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窑头安装烟气颗粒物自动监测装置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17-11-22 10:12:10 阅读量:-

沁阳市、博爱县、山阳区环保局: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847-2017)中有关规定要求:“水泥工业排污单位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窑尾)排气设施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以及冷却机(窑头)排气设施烟气颗粒物应采用自动监测装置……”。目前,山阳区焦作市中晶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赛雪白水泥有限公司,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均未安装冷却机(窑头)烟气颗粒物自动监测装置。为此,按环保部关于水泥工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要求,请各单位督促辖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于10月底前完成冷却机(窑头)烟气颗粒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
联 系 人:张晓勇       范波涛
联系电话:2990712      2990622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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