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始适老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焦环函
焦环函〔2017〕45号--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意见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17-11-22 14:49:55 阅读量:-

各县(市)区环保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要求,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6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学习,充分领会厅字〔2017〕35号的重大意义,做好《通知》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本地贯彻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焦作市环保局。
联 系 人:环境监测科   李  科
联系电话:2990618
 
电子邮箱:jzshbjjck@126.com
 
 
 
                     2017年11月13日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整治散乱污
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文明播报系列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