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一、积极组织2018年重点减排项目
各县(市)区要安排相关部门根据减排目标,结合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特别排放限制改造、燃气锅炉脱硝改造、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城区企业搬迁改造、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设施拆改等规划内容,落实一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年度减排任务完成。
二、编制2018年污染减排计划
各县(市)区按照以上要求,组建总量减排工作组,尽早启动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提出本辖区2018年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建议、年度计划减排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措施。
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进行全时段跟踪督导,了解工程前期工作情况,加强项目调度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减排任务。
附件:焦作市2018年各县(市)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减排目标表
2018年4月12日
附 件
县(市)区
二氧化硫(吨)
氮氧化物(吨)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018年减排总量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018年减排总量
沁阳市
3846
345
8233
816
孟州市
2047
178
6249
544
武陟县
3847
335
6826
594
博爱县
2112
184
6898
650
修武县
2299
200
7679
768
温 县
1679
146
5909
514
解放区
1246
85
5340
160
山阳区
1822
159
6090
530
中站区
2903
253
6338
552
马村区
5803
515
7445
698
示范区
1372
120
5588
486
焦作市合计
28986
2520
72595
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