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焦作市城市污水日处理15万吨工程(二期)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17号),2018年7月13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配套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焦作市城市污水日处理15万吨工程(二期)项目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南,里屯西,新河北岸,本次验收内容为处理规模为5万吨/天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远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104m3/d,工程于2014年7月投入建设,位于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部预留用地。远期工程处理工艺与原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相比发生了变化,由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变更为A/A/O工艺,增加了碳源投加系统。2015年5月,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焦作市城市污水日处理15万吨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表》,2015年6月2日,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以焦环审〔2015〕54号文进行了批复。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房,采取了风机房布置在厂区中央、远离综合管理区等敏感点、设备选用低噪音风机、风机室内布置且布置减振基础、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2.固体废物防治设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沙、剩余污泥、垃圾等,产生的构筑物为粗、细格柵、沉砂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粗细格栅截取的栅渣为大颗粒杂质如塑料、玻璃等,沉砂池产生的泥砂以无机物为主,这两种废渣均属一般性固废,经捞取后暂时堆放在临时堆场,定期运至焦作市宗源生态产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段产生的污泥经机械脱水后,定期送至焦作市宗源生态产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项目污泥脱水间已设置防雨措施。
三、验收监测情况
1.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噪声昼间测定值范围为53.2~56.1dB(A)、夜间为43.0~45.8dB(A),昼、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2.环境噪声。验收监测期间,环境敏感点(荟文书画院)噪声昼间测定值范围为51.5~52.2dB(A)、夜间为41.6~42.2dB(A),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验收监测期间,采集污泥脱水车间污泥样品,样品自然晾干后经分析测试,污泥样品中总铜、总铅、总铬、总镉、总汞、总砷、总锌、总镍含量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6中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按环评文件、批复及变更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处置满足要求;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治理,避免造成噪声扰民;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储存、转移、处置相关规定;加强对固废、噪声污染防治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