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市先后完成火电、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水泥熟料、炭素、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聚氯乙烯、硝酸、硫酸等化工行业、有色行业和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为我市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提供了强力支撑,为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预留了巨大空间,为我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完善2016—2018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档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量是新(改、扩)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本项工作。 二要专人负责。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的减排档案工作,要分年度、分行业进行汇编,包括目录、改造起始时间、减排量、验收报告、核查(验收)意见、在线(手工)监测数据、现场检查记录等详细证明材料。 三是按时报送。各县(市)区环保局要于5月10日下午5:00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邮箱,于6月12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汇编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505室,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 系 人:范波涛 魏 轩 联系电话:2990622 2990631 电子邮箱:jzhbjwkk@126.com 2019年5月8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