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9〕13号--关于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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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7: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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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 按照《焦作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焦环攻坚办〔2019〕122号)要求,6月30日前,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需完成废水系统逸散废气治理。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VOCs的逸散环节要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采取回收利用措施,难以利用的应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在生化池、沉淀池等低浓度VOCs的逸散环节要采用密闭工艺,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禁止稀释排放。请你们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要加快组织实施,推进施工进度;三是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四是及时上报调度信息,每周一将进展情况上报我局。 联 系 人:岳小龙 联系电话:2990622 电子邮箱:jzhbjwkk@126.com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