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9〕23号--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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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17: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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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焦作分公司、中石油焦作销售分公司: 按照《焦作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焦环攻坚办〔2019〕122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焦环文〔2019〕51号)要求,6月30日前,市、县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全面完成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安装任务,油气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限值要求。截止目前,你们单位所属汽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任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任务推进严重滞后。为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减轻夏季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推进时间节点,工作方案于7月12日之前上报我局;二是要加快组织实施,推进施工进度,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治理任务;三是及时上报调度信息,每周一将进展情况上报我局。 联 系 人:岳小龙 联系电话:2990622 电子邮箱:jzhbjwkk@126.com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