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9〕24号--关于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整改查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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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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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9〕109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焦环文〔2019〕51号)有关要求,7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纯科科技有限公司对沁阳市天鹅加油站、沁阳市恒大加油站、沁阳市鑫隆加油站、沁阳市汽车货运公司加油站、沁阳市朱庄加油站、沁阳市宾鹏加油站等6座加油站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6座加油站检测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合格现象。对于省生态环境厅此次抽检发现沁阳市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不合格问题,沁阳市环境保护局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改查处结果于7月25日上报我局。其他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制度建设、自行监测情况、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于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该整改的整改,该查处的查处,查处结果要及时报我局备案。 联 系 人:岳小龙 联系电话:2990622 电子邮箱:jzhbjwkk@126.com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