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3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马村人民医院竣工环保验收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危废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公示期为2014年3月28日-2013年4月4日(5天)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999号(邮编454000) 电话/传真:0391-2990629 序号 单位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1 马村区人民医院 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医院放射科 新增加 1 台16排CT机(34mA,140kv),原使用6台(x光机4台,c臂机1台,东软CT机1台),目前共7台,均为Ⅲ类医用X射线机。 该项目建设前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有辐射安全许可证,防护门、警示标识和工作指示灯等电离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