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全体团员青年、党员干部中开展“爱岗敬业、树形象,创先争优、当先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爱岗敬业、树形象,创先争优、当先锋”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广大团员青年、党员干部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增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交流学习各支部、各科室在开展“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活动中的好做法、先进经验和成功实践,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党员干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为焦作环保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演讲内容 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中本单位在履行职能职责,解决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先进经验;广大团员青年、党员干部树立发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和取得的成绩,题目自拟,演讲时间控制在5—8分钟。 三、参赛对象 机关各科室分别推荐1名选手,监察支队推荐3名选手,监测站推荐4名选手,环科所推荐2名选手。 四、时间安排 比赛选手名单于6月13日前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704室,电话:2990635)。比赛拟于6月24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鼓励奖若干名。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此次演讲比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有效形式,各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好演讲比赛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广泛动员。各支部、各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党员积极参加演讲比赛。要加强演讲比赛的宣传策划,把此次演讲比赛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次成果展示,并在全局产生良好反响。 3.精心组织。各支部、各科室要主动向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献计、献策,争取把此次演讲比赛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好、落实好。 4.确保质量。演讲内容要紧扣“爱岗敬业、树形象 创先争优、当先锋”主题,思想健康,条理清晰,结构完整。能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材料典型,事迹感人。 附件: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本次演讲比赛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现场感染力和整体效果、时间控制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 一、演讲内容(7分) 1.讲稿自拟,内容紧扣“爱岗敬业、树形象 创先争优、当先锋”主题;(3分) 2.讲稿创意新颖,层次清晰;(2分) 3.事例典型,逻辑严谨。(2分) 二、语言表达(1分) 1.脱稿演讲;(0.3分) 2.普通话标准,吐字准确清晰;(0.3分) 3.语言表达生动、流畅、形象,语气、语调、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0.4分) 三、仪表仪态(1分) 1.着装整洁、得体,仪表端庄;(0.3分) 2.表情自然,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0.4分) 3.手势、动作等演讲技巧运用得当。(0.3分) 四、现场感染力和整体效果(0.5分) 1.现场反映良好,观众评委满意;(0.25分) 2.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总体印象佳,演讲效果好,能引起观众共鸣。(0.25分) 五、时间掌握(0.5分) 演讲时间控制在5—8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六、评分办法 1.评分采取10分制,选手演讲完后,评委现场打分、亮分,由主持人当场报分,前一位选手最后得分在后一位选手演讲完后公布;选手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亮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评分标准按9分起评,打分至小数点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