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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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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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阅览室设各种图书、报刊、杂志供广大职工阅览,不得私自将图书等带出阅览室。如果节约图书等,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阅览室。 二、进入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严禁嬉笑、打闹和大声喧哗。 三、自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吃东西、吐痰、随便丢杂物等。 四、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报刊、杂志上乱涂乱画乱改和折损图书,违者视情况予以赔偿。 五、借阅图书要及时归还,不得私自转借或占为己有,违者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