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始适老模式

文明职工基本条件
来源: 添加时间: 2011-06-30 00:00:00 阅读量:-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党的环保事业。

二、刻苦钻研环保业务,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工作成绩突出,争做务实型干部。

三、勤奋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知识,争做学习型干部。

四、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做创新型干部。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洁,争做清廉型干部。

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劳动等各项活动,服从服务于机关中心工作的需要,争做服务型干部。

七、谈吐大方、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待人热情。

八、尊重领导,与同志、邻里、家庭和睦相处,助人为乐。

九、生活习惯良好,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整治散乱污
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文明播报系列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