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部门对天气情况的研判,未来几天我市受污染物累积和输送影响较大,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8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Ⅲ级)预警,本次黄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职责,除提醒公众和排污单位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外,还要结合我市新修订的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严格落实Ⅲ级响应措施;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督导措施,确保我市SO2、NOX、PM、VOCs减排比例均在10%以上。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启动后,我市将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纳入采暖季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和其他行业企业,均要严格落实所在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黄色预警停、限产措施;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优先安排铁路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在车辆出入口,安装具备车辆牌照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涉及服务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军工项目的企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根据任务(订单)量确定需豁免停限产的生产量,报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移动源减排措施。建成区停止使用高排放车辆、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执法执勤、抢修抢险和民生的除外)。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车停驶20%。 扬尘源污染控制措施。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装修喷涂和建筑粉刷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实无法停止上述作业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增加清扫、机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做到路面清洁保湿避免扬尘;冰冻期加密吸扫作业频次,保持路面清洁。在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的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清理路面污染物,加强公路运输扬尘监督管理。 其他措施。加强严禁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严禁城区内道路两侧焚烧树叶、垃圾和露天烧烤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督导检查工作。 “进入10月份,我市静稳天气逐渐增多,相应的污染天气也逐渐增多,大气污染管控进入关键时期。我市会加强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控,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数,确保全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完成。”市环境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