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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批)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 2018-11-03 09:13:13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11-03 19:55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一、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25

反映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杨梧贾村村北边紧挨着327国道和中原路交叉口,有一个橡胶厂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与第2批交办单(JZD20181026014)重复。

举报件所反映橡胶厂为河南天熙塑胶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三阳乡前刘庄村北,主要产品为亚克力板,主要原料为废亚克力板、硬脂酸、聚苯乙烯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废亚克力板―破碎―裂解―冷凝―精馏―混料搅拌―聚合―磨具浇注―烘箱强化―冷却成型。2016年 11月,该公司按照豫环委办(2016)22号文件要求,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年产4000吨亚克力塑胶板材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公示、公告。

关于气味难闻问题:经现场查看,该企业按照评估报告要求安装了UV光解设备和除尘设备,且能够正常运转。受工艺所限,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无组织有机废气,存在少量难闻气味。2018年3月23日,该企业委托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锅炉排气筒出口和裂解车间、提纯车间、浇注车间排气筒出口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均未超标。

关于因上面检查,目前已停产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因目前市场不景气、产品滞销效益太差等原因,于2018年10月20日自行停产,并向县环保部门上报书面停产报告。不存在应付上面检查停产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并要求该企业定期开展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周围群众公示公开,以赢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26

反映情况: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村北边3家石灰窑(其中两家的老板叫张世军,王军)晚上生产,噪音和粉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举报所称的崔庄村村北边3家石灰窑,实为修武县焱鑫建材有限公司的三座煅烧窑,均位于七贤镇崔庄村村北。负责人分别为:张保安(七贤镇崔庄村人)、王军(七贤镇崔庄村人)、张世永(七贤镇崔庄村人)。其中张保安煅烧窑距离最近的崔庄村1200米,王军煅烧窑距离最近的崔庄村1000米,张世永煅烧窑距离最近的崔庄村1500米。

修武县焱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环保内导竖式石灰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7月16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焦环评表字〔2010〕122号),2015年8月24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焦环评验〔2015〕31号)。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投产。法定代表人张保安。社会统一信用号码91410821572493218P(1—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提升机、煅烧窑、自动出料系统、鼓风机。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98万元。生产工艺:石灰石→煅烧窑煅烧→下料→灰仓→成品。环保设施:旋风除尘器加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喷淋设施。

2018年5月28日,修武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北山范围内石灰石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修山治办〔2018〕4号),要求北山范围内的所有石灰石企业全面整治,根据文件要求,县环保部门下达《监察通知》(修环坚〔2018〕25号),责令修武县焱鑫建材有限公司立即进行停产整改。

2018年10月27日,经现场调查,修武县焱鑫建材有限公司张保安煅烧窑窑体已掏空,无生产迹象;王军煅烧窑生产过程中需使用两台30kW/h引风机、一台10kW/h上料机、四台5.5kW/h皮带机,满负荷功率为:92kW/h;张世永煅烧窑生产过程中需使用一台120kW/h送风机、一台220kW/h引风机、一台55kW/h卷扬机、两台6kW/h震动电机、两台11kW/h和一台18.5kW/h输送电机、一台38kw/h的供水电机,满负荷功率为:485.5kW/h。同时通过电力部门调取王军煅烧窑(用电号: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第一排2号)2018年10月9日~25日用电清单,用电总量为88.8kW,日均用电量为5.55kW;张世永煅烧窑(用电号: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第一排4号)2018年10月9日—25日用电清单,用电量为545kW,日均用电量为34.0625kW,与正常生产时用电量差距巨大,表明王军煅烧窑和张世永煅烧窑均未生产。

故举报问题“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村北边3家石灰窑(其中两家的老板叫张世军,王军)晚上生产,噪音和粉尘大。”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修武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北山范围内石灰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修山治办〔2018〕4号)和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涉石灰石企业综合整治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8〕148号)要求,因该公司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未完善,目前修武县焱鑫建材有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不发生环境问题。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27

反映情况:沁阳市常平乡山路平村沁丹公路,每天有很多拉石料的车从此路经过,现在路面被严重损坏,道路扬尘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整,原县道X034沁丹线于201612月调整为乡道Y034沁丹线。依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三条,该乡道的养护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沁丹线长14.668公里,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其中三级公路13.616公里,四级公路1.052公里。

2017年以来,随着太焦铁路沁阳段工程建设的逐步开展,重型车辆过往逐渐频繁,造成路面损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市铁办和我局多次协调,中铁隧道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同意,高铁施工期间,由项目部负责路面病害维护,负责道路扬尘治理,确保行车安全;待项目完工后,由项目部按原路况标准对道路进行一次修复。目前已修复破损路面8500平方米;二是督导项目部安排洒水车辆,对沿线道路进行每日3次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安排执法人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执法,严查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和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目前已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车辆19辆;四是1029日安排专家小组对四渡村口原破损限高设施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论证。待论证通过后,我局将对限高设施进行维修,力争1110日前启用,有效管控过往的重型车辆。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28

反映情况:沁阳市常平乡山路平村沁丹公路,每天晚上有上百辆拉石块的车从此路经过,现在路面已经被严重损坏,道路扬尘大。(这些车都是有关系的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此情况已持续两个月左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整,原县道X034沁丹线于201612月调整为乡道Y034沁丹线。依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三条,该乡道的养护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沁丹线长14.668公里,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其中三级公路13.616公里,四级公路1.052公里。

2017年以来,随着太焦铁路沁阳段工程建设的逐步开展,重型车辆过往逐渐频繁,造成路面损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市铁办和我局多次协调,中铁隧道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同意,高铁施工期间,由项目部负责路面病害维护,负责道路扬尘治理,确保行车安全;待项目完工后,由项目部按原路况标准对道路进行一次修复。目前已修复破损路面8500平方米;二是督导项目部安排洒水车辆,对沿线道路进行每日3次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安排执法人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执法,严查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和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目前已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车辆19辆;四是1029日安排专家小组对四渡村口原破损限高设施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论证。待论证通过后,我局将对限高设施进行维修,力争1110日前启用,有效管控过往的重型车辆。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29

反映情况:1.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西边,有一个富祥钙业,该厂有一根烟囱冒蓝色烟,气味难闻噪音大。2.七贤镇孙窑村南边有家大金元钙业,该厂有3个石灰窑,冒蓝色烟,气味难闻,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西边,有一个富祥钙业,该厂有一根烟囱冒蓝色烟,气味难闻噪音大”问题。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修武县七贤镇崔庄村西边,有一个富祥钙业”,实为焦作市富祥钙业有限公司,位于七贤镇崔庄村村西,社会统一信用号码914108215583241435,法定代表人郭祥。该公司年产20万吨环保ND型气烧石灰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5月16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焦环评表字〔2010〕80号),2014年6月10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焦环评验〔2014〕20号)。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投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92万元。生产工艺:石灰石→破碎→煅烧→灰仓→成品;主要生产设备:颚式破碎机一台,卷扬机一台,ND型煅烧窑一座,二段式煤气发生炉一台,鼓风机两台。环保设施:旋风除尘一台、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一台、袋式除尘器三台、喷淋系统一套。

2018年10月27日,经现场调查,修武县富祥钙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环保ND型气烧石灰窑建设项目,目前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喷淋设施正常运行。煅烧窑排放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针对举报中所称的“有一根烟囱冒蓝烟,气味难闻”问题,经查,修武县富祥钙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最高限值:烟尘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经调取该企业10月20日~10月26日自动监控数据,在线数据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举报中所称的气味难闻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废气的味道。

针对举报中所称“噪音大”问题,经查,修武县富祥钙业有限公司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该企业2018年10月25日委托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进行现场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昼间噪音为53.5~57db(A),夜间噪音为41.5~44.5d(A),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且该公司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孙窑村300米。

(二)关于“七贤镇孙窑村南边有家大金元钙业,该厂有3个石灰窑,冒蓝色烟,气味难闻,噪音大”问题。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所称的“七贤镇孙窑村南边有家大金元钙业”,实为修武县大金圆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七贤镇孙窑村村南,社会统一信用号码91410821559647681J,法定代表人李世伟。该公司年产20万吨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7月26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焦环评表字〔2010〕132号),2012年8月24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焦环评验〔2012〕38号)。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投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0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竖窑三台、自动出料器三套、提升机一台、鼓风机八台。环保设施: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喷淋设施。生产工艺:石灰石→破碎→煅烧→灰仓→成品;2018年10月27日,经现场调查,修武县大金圆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氧化钙建设项目,目前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喷淋设施正常运行。煅烧窑排放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针对举报中所称的“冒蓝色烟气味难闻”问题,经查,修武县大金圆建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最高限值:烟尘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经调取该企业10月20日~10月26日自动监控数据,在线数据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举报中所称的气味难闻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废气的味道。

针对举报中所称的“噪音大”问题,经查,修武县大金圆建材有限公司,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该企业2018年10月25日委托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进行现场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昼间噪音为56.3dB(A)~58.4db(A),夜间噪音为45.6dB(A)~49.2dB(A),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且该公司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孙窑村460米。

处理及整改情况:1.夯实环境监管网格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环境问题。

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

问责情况:无。


、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0

反映情况:孟州市赵和镇仇庄村村西边有个坝,坝西南角有一块耕地,现在被压平后,在该场地晾晒煤沫,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粉尘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场地原为废弃多年的砖厂,位于孟州市赵和镇仇庄村村西,占地约15亩。仇庄村村民李波涛租用该场地,将含水率约40%的煤泥从山西运至该场地经晾晒至含水率约20%后销售。

(一)关于耕地问题

经核实,该场地属于工矿用地,不属于耕地。

此项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在该场地晾晒煤沫,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粉尘特别大问题

经现场查看,该晾晒场存有煤泥约300吨,现场未采取有效防风抑尘措施。

此项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晾晒场未采取有效防风抑尘措施的问题,我市责令赵和镇对该晾晒场进行取缔。目前,该晾晒场已取缔到位,场地内堆存的煤泥已全部清运至赵和镇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密闭仓库内存放。

问责情况:2018年10月29日,孟州市赵和镇纪委给予仇庄村村委主任、网格长李才安诫勉谈话处分。


七、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1

反映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北三四百米左右,有一家铭晟砼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东厂区没有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地下水,西厂区目前在改建中,但没有批复合法手续,该公司噪音扬尘都特别大,且投诉人称该厂环评造假(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企业为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一下简称“铭晟砼业”)

(一)关于“铭晟砼业有限公司东厂区没有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地下水”问题。“东厂区没有排污口”属实,“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地下水”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厂东侧围墙是南北走向,长200余米,墙外是县道焦张路的绿化带,围墙沿线有两个直径10-20cm大小的雨水口,系一年前企业员工开凿,用于缓解夏季暴雨的淤堵问题;没有设置排污口。根据该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评报告》,“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暂存池进行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检查中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办公区生活污水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置,定期由周边农民运输走,用于农田施肥。

(二)关于“西厂区目前在改建中,但没有批复合法手续,噪音扬尘都特别大”问题。“西厂区目前在改建中”属实,“没有合法批复手续”“噪音扬尘都特别大”不属实。

经查,该公司厂区的西北角区域,正在进行钢构工程的施工。为杜绝扬尘和噪声污染,该公司计划将厂区西北角约2000平米的空地密封,作为料棚使用。该公司依据规定,办理了《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和30万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经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批复,批号为焦示环保表批〔2018〕026号和焦示环保表批〔2018〕047号。

27日、28日夜间和28日、29日白天,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铭晟砼业进行了不定时检查,发现厂区内外地面湿润,目测未见明显扬尘产生。厂区内外喷淋设施运行正常,厂区有若干工作人员负责保洁。出入车辆均经过清洗台清洗,确保不带泥上路现象。铭晟砼业河南博思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监测,检测报告分析结果均不超过厂界颗粒物标准值0.5mg/m³

27日、28日夜间和28日、29日白天,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铭晟砼业进行了不定时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噪声(见附件 );白天有生产设备的噪声和出入车辆的轰鸣声,铭晟砼业委托河南博思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地监测,检测报告分析结果均不超过厂界噪声标准值昼间、夜间标准值。

(三)关于“环评造假”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该厂目前白天时段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有正规的环保审批手续,分别是:《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评报告》、《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评报告》(焦示环保表批〔2018〕026号)和《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和30万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焦示环保表批〔2018〕047号),都经过环保部门严格审批,并在示范区政府网站依法公示。

处理及整改情况:

示范区管委会责令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和阳庙镇政府加强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污水问题,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处置生活污水,将餐厅废水等生活污水要经隔油池+化粪池+暂存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坚决杜绝直接外排、污染环境现象发生。对扬尘问题,责令该企业厂区东南角、改扩建施工的部分裸露黄土进行苫盖:同时举一反三,对整个厂区,凡是未硬化的地面或路面进行苫盖,确保不出现黄土裸露引起的扬尘问题。责令该企业持续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对厂区内及企业周边道路加大洒水作业频次,保持路面湿润不起尘,做好所有喷淋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喷淋作业即干即喷。要加强人工清扫巡查力量,对路面的抛洒物料及时清除,杜绝因路面干燥起灰之类的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八、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2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鸿昌办事处马营村,东边和西边分别有很多家小型织布厂,生产时噪音大,气味难闻,这些厂没环评。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马营村织布加工是一个有70年历史的传统产业,农户利用自有房屋在室内从事织布加工,目前全村村内从事澡巾布传统行业加工的有50户纺织户,带动本村和周边村贫困家庭妇女就业1100人,带动扶贫增收户57户。该产业2017年产值为1.2亿元,占全国澡巾销售量的50%以上。2016年是全国电商培训观摩点,2017年被评为全国澡巾布之乡。

澡巾布加工工艺是购买纤维丝成品后,经过捻丝机增加捻度织造而成,加工过程中不涉气、不涉水污染,主要污染源为设备生产噪音。

目前,村西有7户、村东有17户。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马营村织布加工噪音问题交办后,县环保局、鸿昌办事处、马营村委、县澡巾布协会共同邀请市环评专家制定了博爱县马营村澡巾布加工户整改方案,按要求分两批次于2018年7月15日完成整改,验收后按规定生产。对此次举报问题,现场检查有较小噪音,未感到气味难闻。

处理及整改情况:考虑到澡巾布产业是马营村传统产业,不宜一刀切,一是责成马营村两委和澡巾布协会加强巡查监管。二是引导离居民住户较近的加工户多渠道进行重新选址,确保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三是对加工户的生产噪音搞好定期检测。

问责情况:无


九、焦作市博爱县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3号

反映情况:博爱县清化镇南关葵城小区西边过马路,华兴西区的后面,有一个养羊的养殖场,规模大概在100头左右,气味难闻且离居民区较近。

调查核实情况:该羊圈地址在南关村葵城小区南墙外,目前存栏100头羊。养殖户主魏安生,男,汉族,61岁,南关村七组人,身份证号410822195709260039。家中有6口人,儿子常年在外务工,家里有两个孙子还在上学;魏安生本人,一直以养羊为生,迄今已经四十年,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处理及整改情况: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南关村委协调,南关村委为魏安生在鸿昌路以南南关大棚园区新租用一块场地用于养殖,目前场地已经平整,新羊圈正在建设中,魏安生承诺新羊圈建好后尽快搬迁,预计在2018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搬迁。

问责情况:无


十、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4

反映情况: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西边,有一个超威电瓶厂附属公司,每天晚上八点左右开始生产,偷排塑料气味的废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超威电瓶厂附属公司为沁阳市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960万只蓄电池塑壳迁建项目于2016721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审〔2016〕40号),20179月建成试生产,20188月进行了自主验收。主要生产ABS塑料蓄电池外壳,生产工艺为ABS片料造粒熔融挤出拉粒水冷却切粒配料成型自检成品入库。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为水幕喷淋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为进一步提高废气治理效率,该公司于201712月将原有设施改造为集气装置水幕喷淋循环系统水气分离→UV光氧催化→15米排气筒(共两套)。20184月,该公司将造粒工段进行了密闭,并加装了一套光氧催化设备。同年7月,又增加了一套生物除臭设备。9月,河南明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监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排放标准。经沁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监察,该公司实行一天24小时生产制度,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每天晚上八点左右开始生产偷排废气问题。但是外排的废气含有异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继续聘请专家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研判,进一步完善更新废气治理设施,不断提高废气治理能力,改善周边大气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十一、焦作市山阳区受理编号: JZD20181026035

反映情况: 焦作市山阳区太行办事处,牛庄村村北边路东,有两家养猪厂(老板叫刘闫河),每天粪便乱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牛庄村村北山阳路东两处养猪场,场主均为刘闫河,属散养户,存在粪便清理不及时、乱排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太行街道办事处对养殖户刘闫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关停到位。关停到位之前,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太行街道办事处对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的网格人员李冬梅予以通报批评。

问责情况:无


十二、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6

反映情况:沁阳市紫陵镇紫陵村村东头老焦克路路东边两家养羊的,一家养牛的,气味难闻。老板的名字分别是任福来、任全发和张文财。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

张文财,男现年66岁,系紫陵村1组人,住紫陵卫生院东200米老焦克路北临,其养殖绵羊16只;任全发,男,现年69岁,系紫陵村4组人,住紫陵卫生院东150米老焦克路北100米,其养殖黄牛3只;任福来,男,现年55岁,系紫陵村4组人,其养殖场在紫陵卫生院东150米,老焦克路北约160米一座老土房院内,养殖绵羊158只。据本人描述,在现养殖地已养羊30多年,原来周边都是空地荒坡,随着村镇规划调整,周边逐步建成居民区。调查过程中发现三家养殖场一直采用传统家庭养殖模式,环境卫生条件差,现场发现任福来养羊场苍蝇较多,能闻到难闻的气味。三家饲养人均为老人,最大近70岁,初步了解家庭条件较差,现场对三位老人进行了环保政策宣传,对其粗放养殖行为进行批评,三位养殖户均表示接受批评,立即整改,不再因养殖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我市紫陵镇人民政府与紫陵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协商,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张文财、任全发两家,5日内将现养殖羊、牛自行处理,粪污清理干净。  

2、任福来养殖量较大且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考虑其实际情况,由紫陵村民委员会为其选址异地新建,15天内将其养殖场搬迁并清理干净原养殖场周围的所有粪污。

;问责情况:无。


十三、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6037

反映情况:修武县丰收路与云台大道交界处文化城东亿祥世纪城邦11号楼楼下,有一家齐祺鱼锅和一家早餐店,这两家餐厅每天油烟都非常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齐祺鱼锅油烟问题。

经实地调查,齐祺鱼锅位于修武县云台大道亿祥小区西北门,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聂金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821MA44HB65XG,注册日期2017年10月。该门店于2017年10月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由于缺乏清洗维护,油渍积存较多,导致油烟较大。

(二)关于早餐店油烟问题。

经实地调查,该早餐店实为早出晚归餐饮服务店,位于修武县亿祥城邦商铺10—6、10—7,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刘玉庆,统一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2410821MA45P90BX7,注册日期2018年9月。该门店于2018年10年1月正式营业,油烟净化装置为2018年9月新安装,型号为欧蓝德OLD—FH—2A,处理风量2000立方米/小时,但未接通线路及电源,导致后厨油烟直接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信访举报件中所反映的问题,2018年10月28日,我县城管局对齐祺鱼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修建城〔2018〕203号),对早出晚归餐饮服务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修建城〔2018〕202号),责令两家餐饮门店于10月29日之前整改到位,并依法对两家餐饮门店实施行政处罚。

截止2018年10月29日下午16:30,齐祺鱼锅已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装置,型号为欧蓝德OLD—FH—8A,处理风量8000立方米/小时,并正常运行;早出晚归餐饮服务店电源、线路已安装并接通,正常运行。

2.下一步,我县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城区内所有饭店开展油烟处理净化器排查活动,对未安装油烟处理净化器、或因设备损坏造成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饭店,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责情况:无。


十四、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38

反映情况:武陟县大封镇司马岗村东北角,有一个做胶的化工厂(老板叫陈世五),每天晚上生产,生产时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的化工厂全名武陟县邓鲁胶业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大封镇司马岗村东北角,主要以建材乳胶、石粉、滑石粉等为原料,在密封容器中搅拌,生产密封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无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大封镇镇政府于2018年10月24日对该胶厂(武陟县邓鲁胶业有限公司)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并于2018年10月28日对其生产设施实施了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2018年10月29日,大封镇纪委给予包村干部苗梅生通报批评处理;给予网格员司马岗村支部书记陈国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司马岗村委主任刘明旺、副主任陈中玉通报批评处理,写出书面检查,扣发第四季度绩效工资。


十五、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39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南庄镇田寺村港华公司东邻有一家堆放羊皮渣的小作坊(老板叫宋建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小作坊实为一绵羊原皮下脚料收购点,位于孟州市南庄镇田寺村,业主为宋建党。该收购点收集周边皮毛厂绵羊原皮下脚料,晾晒分捡后打包外售,不进行加工生产。

通过现场查看,该场地建设了料棚,棚下地面进行了硬化,绵羊原皮下脚料全部堆放入棚。料棚未进行密闭,气味难闻。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收购点料棚未进行密闭的问题,我市南庄镇政府已责令其负责人对堆放的绵羊原皮下脚料进行清理。同时,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收购点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孟罚责改﹝2018﹞第N302号),责令其对堆料棚进行密闭。目前,该收购点堆放的绵羊原皮下脚料已清理完毕,料棚进行了密闭。

问责情况:无。


十六、焦作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40

反映情况:解放区政二街四季花城门口垃圾中转站每天凌晨3:00-5:00中转垃圾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垃圾中转站选择每天凌晨3:00-5:00作业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清运垃圾人员使用的三轮车白天在主城区限行,且交警部门规定清晨7点道路交通进入高峰期后,垃圾清运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因此,区环卫处只能利用凌晨行人、车辆较少的(3:00-5:00)时段清运辖区各站内生活垃圾。另一方面,政二街四季花城站点采用的垃圾吊装设备是目前环卫系统通用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均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噪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区环卫处将适当推迟垃圾清运时间,将该站原来每天凌晨3:00清运垃圾改为5:00点以后清运,并积极协调交警部门放宽交通高峰期通行时间的限制,合理安排垃圾转运工作。待技术成熟市场上出现新型无噪音吊装设备后,区环卫处将立即对该站点设备进行更换尽量避免噪音扰民现象的产生。

问责情况:无。


十七、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41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圪垱店乡秦移村西边有一家家常饭店,每天油烟和噪声都特别大,影响居民的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的饭店名称为家常饭店,工商注册名称为红斌湘菜馆,位于武陟县圪垱店乡秦伊村北武商路边,是一家家庭饭店。该饭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燃料为清洁能源,安装有油烟分离设备。由于邻里矛盾,东邻居时常向有关部门举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饭店排烟管道及吸气风机封闭不严,产生的油烟废气、噪音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圪当店乡政府于2018年10月30日向红斌湘菜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要求该餐饮门店停业整改,对管道及风机进行封闭,尽量减少油烟和噪音对周围环境影响,2018年11月2日前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调和邻里矛盾,做好信访人协调沟通工作。

问责情况:无


十八、焦作市中站区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42

反映情况: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三村南边修河沟,露天堆放很多土,扬尘很大。

调查情况:经调查,该举报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处裸露黄土位于田涧沟北侧,系2017年焦作市黑臭水体治理截污纳管工程项目和拆迁遗留渣土。2017年焦作市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田涧沟实施截污纳管工程和沿线居住户拆迁工作,并于2017年底完成。随之对裸露黄土进行苫盖,由于没有及时更换防尘网,造成黄土裸露扬尘问题。

处理情况:1.区政府责令许衡街道办事处立即对该处黄土裸露进行防尘网覆盖。目前,已覆盖到位。下一步,将渣土中建筑垃圾彻底清理,黄土待作为绿化工程所用。2.区政府将持续加强扬尘监管,区控尘办、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全力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问责情况:许衡街道办事处对李封三村环保监管网格员雷保军进行约谈。


十九、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43

反映情况: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批转信访举报案件:沁阳市紫陵镇西北边神农山西1000米左右二仙庙处在清理河道,路上扬尘很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因二广高速济晋高速公路段在我市境内开凿隧洞时产生了大量石渣,并堆砌在仙神河沿线山谷内。随着近年来雨水山洪的不断冲刷,大量石渣随水流汇入河道,严重阻塞河道,影响河道正常运行。石渣中的细小颗粒进入八一水库,致使水库淤塞加重,降低了水库的调蓄能力,严重威胁下游沿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库区内二仙庙景区的正常安全运营,加重了下游河道的防洪负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仙神河下游沿线发生洪涝灾害,造成大面积农作物绝收,房屋冲坏,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元,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每到雨季,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都是提心吊胆,夜不能寐。沿线7个村、各企业和二仙庙景区受灾严重。避免洪涝灾害再给百姓造成的损失,紫陵镇政府申请沁阳市政府,并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对仙神河道进行清淤。根据市政府协调安排,紫陵镇政府结合市水利局,委托河南东方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制定了《二广高速沁阳市仙神河段废渣处理方案》,委托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仙神河道进行清淤。在清淤过程中,针对群众举报的道路上扬尘严重问题,分析原因是部分运输道路属于土石道路,加上洒水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的。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现场查看,约谈施工公司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施工六个百分之百作业要求,做好运输过程中抑尘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书面通知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责令该公司5日内即112日前,再增加2辆洒水车在作业时段不间断反复洒水,进一步加大清淤过程中抑尘治理力度。三是责令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15日内即1113日前,对运输道路路口距焦克路20米内做好道路硬化,修建使用车轮净化池,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上路。

;问责情况:无。


二十、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27044

反映情况:沁阳市紫陵镇宋寨村西北角原黄皂轮炭厂院内,现在是粉碎玻璃钢废料的厂,生产过程中污水乱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81028日,我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该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该厂为沁阳市明耀新材料加工厂,产品为塑料制品及pvc制品,目前正在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厂内生产用电未连接,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完善,不具备生产能力。

群众反映的污水乱排情况,经查为1027日厂内冲洗地面水,因排水沟存有垫地基时所用炉渣(灰),加上地面灰尘,所以冲洗后排水呈灰色。反映的气味问题,因该厂目前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有难闻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环保部门一是对该厂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要求该厂尽快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对照评估要求严格落实完善环保治理设施,项目验收前不得生产。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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