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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9批)
来源: 添加时间: 2018-11-08 09:21:19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11-08 18:49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20

反映情况:沁阳市西向镇捏掌村北边工业园区排放难闻气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化工园区位于沁阳市西向镇以北,太行山脚下,2018年2月6日《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河南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函〔2018〕22号),在焦克路以南分布有义庄村、赵寨村、捏掌、西向等村镇,随着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存在村庄与工业区距离较近的问题。但为了避免和减轻工业企业对周边村庄的影响,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在项目入驻上严把环保准入要求,通过合理选址和调整企业布局,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均不涉村庄。目前化工园区共有化工企业14家,涉及氯碱、三氯氢硅、氯化石蜡等依托氯碱行业的下游精细化工企业、全部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其中6家通过环保验收,5家正在自主验收,3家在建。

经查阅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群众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是指化工厂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及部分涉及二氧化硫、氯化氢、酚类和硫化氢等混合气体造成异味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个别时间段存在,主要原因是:一是园区北界紧邻太行山,天然的地理劣势造成空气扩散性差,化工企业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因子在不利扩散条件的静稳天气下,在大气中积累叠加反应,形成异味,影响了园区周边的空气质量;二是化工原料和产品自身散发有化学品特征气味;三是个别化工企业存在管理不严、设备老旧、物料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全等问题。尤其是距化工园区较近居民,对这些异味反应强烈。近年来,沁阳市根据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加大了对化工园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力度,针对无组织排放问题,在每家企业厂界处安装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报警装置,及时掌握企业排放数据,针对超标排放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零容忍”。经过整治,化工园区异味已明显减轻。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10月28日,我市环保部门委托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化工园区周边特征污染因子开展检测,目前检测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等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再作相关处理。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化工园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从严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21

反映情况:焦作市沁阳市常平乡山路平村沁丹公路每天晚上有上百辆拉石料的车,从此路经过,现在路面已被严重损坏,道路扬尘大。之前反映过,称近两天白天有洒水车洒水,晚上也没有大车经过,但今天又开始出现此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沁阳市常平乡山路平村村里的主干道即我市原县道X034沁丹线。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整,原县道X034沁丹线于2016年12月调整为乡道Y034沁丹线。依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三条,该乡道的养护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沁丹线长14.668公里,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其中三级公路13.616公里,四级公路1.052公里。

2017年以来,随着太焦铁路沁阳段工程建设的逐步开展,重型车辆过往逐渐频繁,造成路面损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从2018年10月28日收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沁丹路的第一份交办单开始,我市就高度重视,安排交通部门一把手带队现场查看,制定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经过市铁办和交通部门多次协调,中铁隧道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同意,高铁施工期间,由项目部负责路面病害维护,负责道路扬尘治理,确保行车安全,待项目完工后,由项目部按原路况标准对道路进行全面修复,交通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督导项目部落实情况。11月1日—2日,修复路面410平方米,截至目前已修复破损路面8910平方米。二是安排专人督导项目部洒水车辆对沿线道路坚持进行每日3次的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安排执法人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执法,严查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和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11月份以来,在沁丹路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车辆7辆。四是关于启用常平乡四渡村口原限高设施的情况,经过组织人员论证,该处限高设施不能有效控制沁丹路入口至四渡村段重型运输车辆行驶。为有效管控过往的重型车辆,减少道路扬尘,我市交通部门于11月4日在沁丹公路入口处设置固定执法卡点,安排执法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监管。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X20181102022

反映情况:沁阳市王曲乡西王占村民举报,该村一组有一养狗场,位于居民区内,周围居民常年忍受噪声困扰,特别是天气一热,气味难闻,滋生大量苍蝇,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环境治理几年来,也没人管没人问,周边群众苦不堪言,请督察组予以关注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养狗场的业主是汤中平,王曲乡西王占村村民,目前养狗场有20只狗。现场查实,该养狗场占地大约1400平方米,三间狗舍,内置40个狗笼。该案中涉及的“噪声大,气味难闻,滋生大量苍蝇,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实为该养狗场位于居民区内,狗叫声无法控制,狗粪便没有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 经我市公安部门部门与王曲乡人民政府共同结合,要求业主做出书面承诺限期整改。一是11月5日前完成养狗场搬迁工作。(新养狗场位于村东一废弃养鸡场内,远离居民区)二是11月6日前完成养狗场内及周围环境清理工作,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X20181102023

反映情况: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西万派出所南300米有个水泥厂,里面有个石料厂,长期以来白天不干晚上干,大量扬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反映的企业全称是沁阳市太华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西万镇西万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08827407375937,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石灰石、水泥、建筑材料。该企业前身是沁阳市水泥厂,始建于1970年,原有两台窑炉设备生产水泥,2009年按照河南省政府要求,将两台窑炉及原有生产工艺设备全部拆除。2012年4月12日,该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经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审〔2012〕030号)。2014年1月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评验〔2014〕4号)。2016年3月该企业将原来老生产车间改建了一条年产10万吨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沁阳市环保局审批(沁环审〔2016〕7号)。项目于2017年6月建成,已委托第三方监测,目前处于自主验收阶段。

该公司厂界周边南、北、西三个方向均无居民,仅厂界以东方向距离厂区约260米处的西万村有住户。年产10万吨石灰石项目共配套建设有三台布袋除尘器,分别安装在给料机进料口,颚式破碎机进出口和振料机出口。建设有两个物料仓储大棚。项目全部生产作业都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按要求配套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内道路两侧安装有洒水装置,以上措施均能够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根据国家发改委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在低谷(晚上24点—早上8点)期间用电,低谷电价是0.34元/度,尖峰时段电价1.08元/度,鉴于这种情况,该企业一直是晚上生产,白天停产。经查阅该公司2018年第3季度检测报告,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沁阳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10月30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东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数据为47.2分贝,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企业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夜间标准为50分贝。

2018年11月2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在前期夜间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作业时,厂区东门车辆出入时存在部分车辆噪声和扬尘问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加强和周边居民的沟通,搞好邻里关系,同时加强对出入车辆及道路清扫、车辆清洗等方面管理,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X20181102024

反映情况:沁阳市王曲乡南鲁村养猪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量。具体位置在村南头,与村居民住宅仅仅一路之隔,厂长叫吕传聚。这家养殖厂无序排放猪粪,将猪粪直接用水冲到猪场东墙外,紧邻通行道路,严重污染环境,极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猪场气味一年四季极其难闻,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请督察组予以关注解决为盼。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8年11月3日,我市农业部门和王曲乡政府进行现场核查,目前该养殖场生猪存栏185头,建有270立方沼气池,60立方贮存池。现有两栋猪舍,一栋采用干清粪工艺,猪舍下为沼气池,集中收集;一栋为水冲粪工艺,建有贮存池。反映的“将猪粪直接用水冲到猪场东墙外,紧邻通行道路,严重污染环境,极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猪场气味一年四季极其难闻,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情况,实为该养殖场圈舍外墙未做防渗处理,养殖粪污溢出造成,现场未发现排污口,但发现养殖场东墙有粪污存在,场内粪污堆放没有防雨防渗措施。现场有粪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我市农业部门与王曲乡人民政府共同协商,要求业主做出书面承诺限期整改。一是11月7日前完成养殖场东墙外粪污清理工作;二是11月20日前完成养殖场东南圈舍防渗处理工作;三是11月28日前参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执行标准完成养殖场内猪粪堆放场建设工作,进一步减少恶臭气味产生,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六、 焦作市山阳区受理编号: JZD20181102123

反映情况: 焦作市解放区解放路与山阳路交叉口往东十几米路南二幼巷附近扬尘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涉及的二幼巷存在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改造施工遗留问题,约有220米长、0.5米宽的路面施工后未及时硬化,造成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政府责成焦东街道办事处立即整改,解决问题。

1、安排专人对二幼巷进行清扫、洒水,对未硬化的路面进行覆盖。

2、对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成该公司11月6日前完成二幼巷未硬化路面的硬化。

3、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环保网格员冯巧玲通报批评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七、 焦作市山阳区受理编号: JZD20181102125

反映情况: 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万方桥东北角省运小区附近,路面被损坏,产生的扬尘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涉及的省运小区上级主管单位为焦作市第八运输公司,该小区院内及小区外的道路现状为破损的水泥路面。造成路面破损的原因一是焦作市第八运输公司多年来未对该小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二是小区自来水管网、燃气管网改造多次开挖路面,造成小区内外部分道路破损,产生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政府责成东方红街道办事处立即整改,解决扬尘问题。

1、东方红街道办事处已经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2、增加小区保洁人员,对该处路段进行清扫和洒水,控制扬尘。

3、东方红街道办事处与焦作市第八运输公司对接,筹措资金,对该处路段铺设沥青。

上述所有整改措施12月15日前全面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八、 焦作市山阳区受理编号: JZD20181102127

反映情况: 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与山阳路交叉口往东100米,再往南500米正欣塑业排放难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涉及的焦作市正欣塑业有限公司前身为焦作市泰阳塑业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3月,办理了环评手续,2006年11月焦作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2016年该公司对厂区废气污染源进行了整治,3台吹膜机配套安装2台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2017年8月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分析,监测结果达标。2018年河南和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是,由于塑料加工工艺限制,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异味气体散逸。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加大管控力度,减少异味气体排放。

问责情况:无


、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2124

反映情况:修武县西村乡磨石坡大队西岸村村南沟,从矿山机械厂拉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里面有很多金属物质,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修武县西村乡磨石坡大队西岸村村南沟,从矿山机械厂拉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里面有很多金属物质”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西村乡磨石坡村为做好修武县当阳小镇田园综合体旅游项目开发,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对西岸村(为磨石坡自然村)南河(举报中所称的磨石坡大队西岸村村南沟)长约350米、宽50米、深5米的南土沟进行填埋、平整、复耕。经公开招投标,该工程由磨石坡村村民韩社有中标并具体负责实施,复耕后引导群众发展建设采摘园、蔬菜大棚等,带动贫困群众增加经济收入。

关于举报中所称的“从矿山机械厂拉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问题,实为2018年河南建业在矿山机械厂进行房地产开发,将原焦作矿山机械厂部分建筑物进行拆除。2018年10月31日,韩社有从原焦作矿山机械厂运输约100吨建筑垃圾堆放在西岸村南河用于回填复耕。

关于举报中所称的“里面有很多金属物质”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从原焦作矿山机械厂运来的建筑垃圾中含有少量废铁屑。

(二)关于“污染水源”问题。

经查,西岸村村民共用一个深315米的饮用水井,位于西岸村西北,紧邻青云大道。村民饮用水井距该建筑垃圾堆放点距离约300米,且比该建筑垃圾堆放点高约50米。2018年11月3日,我县西村乡委托修武县卫计委对西岸村饮用水源水质进行检测,预计2018年11月12日出具检测结论。

处理及整改情况:1.2018年11月3日,我县西村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韩社有对建筑垃圾中含有的废铁屑进行清理,并严禁倾倒含废铁屑的建筑垃圾。目前,已对建筑垃圾中的废铁屑进行清理,并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压实、覆盖。

2.待西岸村饮用水源水质检测结论出具后,做相应处理。

问责情况:2018年11月3日,我县西村乡对磨石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福臣全乡通报批评,对磨石坡村环境保护网格员张娜娜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十、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2128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新华北街四号院家属院,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垃圾乱堆乱放,公共厕所没人清理,臭味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1、老旧小区没有物业问题。2015年8月,该楼院已成立了议事会,负责楼院的管理。

2、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该居民楼院因有一户居民家中装修产生了建筑垃圾,当时未及时清运。

3、公共厕所没人清理,臭味熏天问题。该厕所清理工作由社区议事会负责,并安排有专人清理,但当日未到清理时间,环卫工人未及时清运。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以上群众举报的问题,我区七百间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人员对该家属院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厕所进行了彻底清洗,同时要求环北西路社区增加社区环境卫生检查频次,及时清理辖区垃圾,提高工作标准,防止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再次产生。

问责情况:无。


十一、焦作市中站区  受理编号:JZD20181029067

反映情况:焦作市中站区影视路与怡光路交叉口西北角淼雨印品院内有一家腐竹厂,每天排放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经查,群众举报的是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位于焦作市中站区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年产10000吨豆制品,2016年7月30日开始建厂,2016年7月21日取得中站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中区环表〔2016〕6号。2018年11月3日,中站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经委托焦作和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不存在气味刺鼻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中站区政府要求环保部门及李封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力保障中站区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十二、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2130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官庄村,农村信用社东邻有一家金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厂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废机油乱流,气味难闻,危害人身安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金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全称是博爱县金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7年6月成立,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2MA4429E617);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霞,经营范围为回收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2017年6月,博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核发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经查,该公司主要对车辆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进行回收、储存,然后运送至有资质处置的企业进行处置,主要设备是储存罐。该公司三个储存罐存放处四周均建设有围堰,回收作业时不会有废机油溢出,由于该公司只是回收公司没有加工和处置能力,所以不会产生气味。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废机油乱流,气味难闻现象。

处理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博爱县委县政府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监管,避免出现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三、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9

反应情况:投诉人再次来电称个人信息被泄漏。26号反映问题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北三四百米左右,有一家铭晟砼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东厂区没有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地下水,西厂区目前在改建中,但没有批复合法手续,该公司噪音扬尘都特别大,且投诉人称该厂环评造假(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投诉人再次来电称个人信息被泄漏”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在接收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时,我区从未收到过举报人的任何信息。我区工作人员不可能也没有机会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

(二)关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北三四百米左右,有一家铭晟砼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东厂区没有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地下水,西厂区目前在改建中,但没有批复合法手续,该公司噪音扬尘都特别大,且投诉人称该厂环评造假(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为重复举报。上述反映问题已在编号JZD20181026031案件中办结。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保密制度,进一步完善保密措施,有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防泄密给群众造成损害。二是加强对环保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三是对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责情况:无


十四、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2126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健康产业园区灵泉陂村村东1公里粪便直排,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该养殖场属于解放区限养区,养殖场内有居民散养户5户,生猪存栏52头,存在粪便直排现象,附近没有居民居住。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以上群众举报的问题,我区要求解放区健康产业园区按照相关规定,不再新增生猪存栏,存栏生猪逐步清理完毕;十日内封堵排污口,增加卫生清洁次数,减少异味。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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