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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4批)
来源: 添加时间: 2018-11-12 09:32:31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11-12 09:42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8

反映情况: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81号,有一家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生产废液倾倒在济源市坡头镇店流村第六居民组李小东承包的耕地上,气味难闻。史战国承认曾倾倒过5车,一车5立方左右,废液为黄色液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关于广济公司倾倒废液问题

经调查,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下称广济公司)位于河南省孟州市产业聚集区淮河大道81号,主要建设有年产2500吨饲料级核黄素生产项目,生产核黄素采用全生物发酵法工艺,主要原料为玉米淀粉。广济公司在提取工段产生的部分废水,经五效蒸发后成为浓浆液,主要成分为玉米淀粉经发酵后残余的氨基酸,可做为有机肥和叶面肥推广使用,对环境无害,非投诉所称的“生产废液”,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广济公司向济源市坡头镇店流村第六居民组李小东承包的耕地倾倒任何液体。

此项问题不属实。

关于史战国倾倒黄色液体问题

经调查,广济公司与孟州市荣鑫蚯蚓养殖公司(下称荣鑫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由荣鑫公司将该浓浆液拉运并综合利用,发酵后掺混猪粪成为有机肥。2018年10月,济源市坡头镇店流村第六居民组李小东与荣鑫公司约定,拉用荣鑫公司的有机肥用于耕地施肥。经询问荣鑫公司负责人史战国,李小东共拉运了3车,每车5立方米左右。

此项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有机肥施肥后有异味情况,李小东立即对该块耕地进行旋耕播种。目前,该块耕地已完成小麦冬播。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D20181102122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龙台村有一家孟州市荣鑫蚯蚓养殖有限公司,储存黄色液体,多的情况下会倾倒在济源市坡头镇店流村的耕地上,产生的气味特别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孟州市荣鑫蚯蚓养殖有限公司(下称荣鑫公司)位于孟州市槐树乡龙台村,主要从事蚯蚓养殖及有机肥销售。荣鑫公司销售的有机肥为玉米浓浆经发酵后掺混猪粪而成。

2018年10月,济源市坡头镇店流村第六居民组李小东与荣鑫公司约定,拉用荣鑫公司的有机肥用于耕地施肥,非倾倒在济源市坡头镇店流村耕地。经询问荣鑫公司负责人史战国,李小东共拉运了3车,每车5立方米左右。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有机肥施肥后有异味情况,李小东立即对该块耕地进行旋耕播种。目前,该块耕地已完成小麦冬播。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X20181106038-1

反映情况:河南省豫农集全河南剧毒药厂占地千亩,距西沃村30米,影响周围村民生产生活,希望督察组协调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关于豫农园区存在剧毒药厂问题

经调查,河南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成立于2012年,位于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内,规划用地面积0.667平方公里。《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2015—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8月17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焦环审〔2015〕79号)。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现入驻19家企业24个项目,均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经查阅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登记证》,产品均不涉及剧毒类农药。

此项问题不属实。

关于豫农园区距离村庄较近,影响村民生产生活问题

经调查,因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原料及工艺变更,豫农园区委托环评单位对园区变化情况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分析。2017年7月,《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2015-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重新规划了大气防护距离。重新规划后,西边界卫生防护距离为35米,西沃村居民区距离园区西边界最近距离为42米,满足园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同时,经第三方检测,豫农园区内各企业外排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有关要求,豫农园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综上所述,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未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周围村民生产生活。

此项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园区内企业各项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马村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6174

反映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办事处罗庄村卫生所南七、八十米左右,有一个沥青厂,生产时气味特别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举报属实。

1.信访举报件所称沥青厂,该厂为河南瀚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星建设),位于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罗庄村,情况属实。

2.瀚星建设(原焦作市宏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建厂,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搅拌站和预制构件生产线,焦作市环保局于2007年对该项目以焦环评表字〔2007〕116号予以批复。2017年,该项目原环评和批复中预应力构件生产线和预制管生产线不再建设生产;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中的石料加热炉和沥青加热用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瀚星建设委托环评单位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变更报告,马村环保局以马环审〔2017〕4号批复。该项目于2017年5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马环评验〔2017〕1号)。

经现场调查,根据瀚星建设环境影响变更报告,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举报所称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卫生所距离瀚星建设沥青拌合设施约为180余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走访安阳城街道办事处罗庄村,村委会和村民均表示对该公司基本满意。

环保部门对瀚星建设进行了现场检查,瀚星建设由于主要生产道路用沥青混凝土,属间歇性生产(接到道路施工任务后方可生产,无施工任务时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沥青加热设施建设有沥青烟过滤吸附装置,石子烘干滚筒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建设有物料储存大棚。环保部门调取了该公司监测报告,报告显示瀚星建设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环保部门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瀚星建设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信访举报件所称“生产时气味特别难闻,影响居民生活”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区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已对瀚星建设下达《监察通知》(马环监〔2018〕31号),要求瀚星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目前,瀚星建设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马村区  受理编号:JZX20181106036*(该案件由马村区和山阳区分别办理)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北山山门河以西(含山门河)破坏严重,罪魁祸首当数千业水泥厂和白水泥厂,希望督察组协调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1.信访举报件所称千业水泥厂,该企业为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业水泥),该企业位于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田门村,情况属实。千业水泥位于山门河东侧,距离约为2.6公里,该公司隶属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焦煤公司,拥有日产5000t、45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有三台带辊压机的联合粉磨系统,均办理有发改委立项、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等手续,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分别投产于2007年2月和2011年10月。该公司配套建设有石灰石矿山,为马村区谷堆后水泥灰岩矿,办理有采矿许可手续。石灰石矿山距厂区北侧2Km,面积3000余亩,年设计采剥能力380万吨,在开采方式上,采用了组合台段开采及中深孔毫秒微差松动爆破技术,实行湿式凿岩作业,并配套年产60万吨石料厂用来处理采剥废石用作水泥混合材。

2.经调查,千业水泥采用五级悬浮预热器窑外分解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原燃材料均建有密闭的均化堆场,原料输送过程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方式,生产线在中控室通过DCS系统控制。生产水泥所用原料除石灰石、燃料原煤以外主要是电厂粉煤灰、锅炉炉渣、脱硫石膏以及河道淤沙等工业废渣、废料,所用燃料煤为焦煤集团生产的低硫无烟煤。千业水泥水泥窑出窑低温热能废气除满足水泥生产过程的燃煤和原料烘干外,还建设了2套各9兆瓦的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利用水泥窑废气热焓发电。千业水泥水泥熟料窑窑头、窑尾,水泥磨机、水泥料仓等均安装了袋式除尘器,大中型风机安装有消音器,水泥熟料生产线已完成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目前该公司熟料窑、水泥磨均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该公司为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已购置三台洒水车和一台洗扫车对生产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洗扫抑尘作业。千业水泥矿山开采采用水袋堵塞低尘爆破新技术,已对矿山石料厂筛分平台、成品堆场进行硬化。对破碎下料口、筛分及输送皮带进行棚化,并在成品堆场建设了钢化堆料棚,矿区出口处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已对矿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目前已完成完成矿山采区385m、370m、355m、340m、325m等五个安全清扫平台、废石堆场及永久运矿路的绿化,已建设一套矿山生产区供水喷淋抑尘系统。根据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千业水泥熟料生产线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磨、包装车间、料仓、矿山破碎筛分工段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信访举报件所称“千业水泥对焦作市北山山门河以西(含山门河)破坏严重”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区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已对千业水泥下达《监察通知》(马环监〔2018〕30号),要求该公司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千业水泥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六、 焦作市山阳区受理编号: JZX20181106036*(该案件由马村区和山阳区分别办理)

反映情况: 焦作市北山山门河以西(含山门河)破坏严重,罪魁祸首当数千业水泥厂和白水泥厂,希望督察组协调解决。(个人信息不公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焦作市北山山门河以西(含山门河)破坏严重”问题。山阳辖区的北部山区建筑用石灰岩资源丰富,辖区村民有开山采石传统,多年低端无序开采对北部山区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2016年6月份以来,山阳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山治理的重要部署,对辖区内北山地带进行了整治,私采乱挖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遏制,生态环境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一是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出动机械车辆3000余台次,组织人员2000余人,关闭5处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和5处非法开采点。二是开展生态修复。关停后的矿山企业和开采点回填新土6万余方,新挖树坑5430个,治理面积达310亩。利用卢亮沟关闭矿山旧址引入了户外出发营项目,既修复了山体,也发展了旅游业。引入省政府矿山恢复治理资金597.5万元,用于山阳区迅帆石料厂原厂址修复,现已完成勘察设计。投资1000余万元,加大北部山区绿化力度,封山植树800余亩,组织50余家单位、近千名党员干部在南山路卢亮沟段种植白皮松2600棵,紫薇6200棵,月季、红叶石楠、竹子等30余亩等。三是加强监管。在进山主要出入口设岗亭3个,安排专职保安24小时值班。组织执法监管人员不定时上山巡查,查处违法行为。

(二)关于“罪魁祸首当数千业水泥厂和白水泥厂”问题。白水泥厂,全称为焦作市赛雪白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山门河以西,属山阳区管辖,成立于2003年。按照《焦作市2013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该公司拆除原有生产设施,新建一条500t/d新型干法回转窑及配套水泥粉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2016年,该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在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该公司取得了焦作市环保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对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所用原料石材从外地购入,不使用山阳辖区北部山区石料。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政府责成区北山治理办公室、山阳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中星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巡查管控,确保山阳区北山地带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问责情况:无


七、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6175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龙源镇东仲许村廉租房小区西门口南侧有家养猪场,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武陟县龙源办事处东仲许村廉租房小区西门附近,占地约0.9亩,养殖户主付胜利,喂养19头母猪,主要销售自产仔猪;另有3个畜禽养殖户,分别是:李小三养殖户,占地约1亩,喂养11头母猪,主要销售自产仔猪;屈永和养殖户,占地约 2亩,3栋兔舍,存栏兔4000只左右;屈永利养殖户,占地面积约1亩,原存栏羊1只,已停止养殖。4个畜禽养殖户于2003年前后开始养殖,养殖规模较小,属散养户,当时远离村庄。廉租户小区建成于2010年,由于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展,4个养殖户逐步纳入城区范围。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10日,武陟县城管局对4家养殖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养殖,2018年11月14日前对现有存栏畜禽进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依法予以没收,2018年12月20日前彻底完成整改。二是要求4家养殖户对养殖粪便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八、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6176

反映情况:解放区工业路18中北边路东有一个大胡同,往里一直走到中州机械厂,厂的西门口有个大礼堂,从礼堂穿过向北走有个蓝色玻璃瓦房,紧挨着瓦房北边有个小门,门里堆有生活垃圾,气味难闻。垃圾堆与28号居民楼一墙之隔。投诉人称6号下午有人去现场处理,但垃圾未被拉走,而是被推平,相关人员告知天晴之后直接水泥覆盖。投诉人个人觉得对人体有危害,对此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后我区立即组织焦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举报点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该处垃圾未清理完毕,雨停后将继续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11月6日,由于天气原因,该举报地点的垃圾没有清理完毕,导致群众再次投诉。11月7日,焦南街道办事处组织城建科工作人员对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督导,要求清理人员必须将该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不允许对垃圾进行填埋覆盖处理。截至目前,该处垃圾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加大检查频次,提高工作标准,防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再次产生。

问责情况:无。


九、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X20181106037

反映情况:沁阳市西万镇官庄屯村公路西边紧靠公路省道有一个大型煤厂,占地800亩,督察组检查时关停,离开后晚上正常营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近年来,我市西万镇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焦作市攻坚办和沁阳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指挥部要求,分“取缔类、整改类、整改限期退出类”三类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取缔类:2016年以来,共取缔了近200家煤场,实现了断水、断电,清理生产设备、原煤和成品煤。二是整改类:保留了31家整改类煤场进行环保综合整治,通过上级验收后才能正常生产;三是整改限期退出类:保留了6家洗煤厂作为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也就是完成环保综合整治并通过上级验收,在实现清洁生产的基础上,允许其再生产经营一年时间,到期后予以关闭或转产非煤行业。目前,整改类和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共37家,煤场正在按照《焦作市经营性煤场综合整治深化方案实施细责》进行全面整改,并已基本整改结束,正在等待上级验收。

信访举报中所指的“一个大型煤厂”,是指西万镇6家正在进行环保改造的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对于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目前正在按照《焦作市经营性煤场综合整治深化方案实施细责》进行整改。按上级要求在整改期间,允许企业清理存煤进行环保改造(按照焦作市验收标准,验收之前必须清理场内存煤),允许其在安装高效除尘器的情况下,在环评专家评估检测时进行试车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有煤炭运出销售和为评估检测而进行的生产是允许的。举报的原因初步调查是因为周边地区已取缔的煤场业主心生忌妒,同时对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的有关政策不了解而致。同时,举报反映的“一家大型煤厂”其实是6家洗煤厂,占地也没有“800亩”那么大,一共约450余亩。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以上调查情况,虽然举报不完全属实,但目前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尚未通过验收达标,确有必要加强监管与督导,加快推进企业环保改造,同时也可避免再次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举报。为此,针对这6家企业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全面断电,督导改造。对6家企业全面停电,确保其停止生产活动,全部精力投入环保改造,迎接上级审核验收。二是加强驻厂监管。在原有驻厂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只允许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销售清理存煤,杜绝新购进原煤。三是达标停产等待验收。待焦作市攻坚办对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验收达标之后,再允许其进行生产。同时与6家整改限期退出类煤场签订了《承诺书》,企业承诺验收之后一年内逐步退出煤炭行业,实现关闭或转型非煤产业。

追责情况

鉴于信访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市西万镇政府再次召开“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加压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明确各煤场环保整改标准和时限,并与该镇所有整治类煤场签订《承诺书》,确保其改造期间不再出现违规生产等行为。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违规生产立即进行取缔,加压推进环保整改工作。此外,对镇政府驻厂监管人员宋斌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对官庄屯村环保网格长张四国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措施,确保煤炭市场尽快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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