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1月30日20时,河南省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焦作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25件,现将第二批交办的6件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1260003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焦作市中站区多氟多科技大厦向西过三个红绿灯路南,多氟多化工厂区,在厂区内东门方向,该厂打着建停车场的旗号倒卖河沙石,变相收费将社会建筑垃圾、硫酸碱泥500多车埋入地下,造成污染。 (事发为两个月前)投诉人有视频证据,称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去现场。 在晚上18:45分,举报人再次来电反映停车场正在施工(施工现场全部用彩钢瓦围起)。 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此种情况,我区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采取了紧急措施。一是严格防治。在未查清掩埋固体废物属性之前,按照专家指导意见,采取了塑料布、蓬布防渗覆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二是专人值守。对停车场工地大门落锁贴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三是紧急取样。11月27、28日先后委托3家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固体废物进行取样分析监测。四是专家论证。11月28日、30日分别邀请专家对该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专项核查、论证,结合初步开挖情况,形成了专家处理意见。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一)研究处理处置意见。在掩埋固体废物检测结果出来前,继续做好现场封存工作,组织专家研究讨论并出具固体废物现阶段处理处置意见,督促企业按照意见进行前期处置工作。 (二)继续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继续组织人员对掩埋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清固体废物掩埋范围、数量、种类、属性等实际情况。 (三)做好后期执法工作。根据第三方监测公司出具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定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1270001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乡,谷堆后村西边,有一建筑施工工地,该工地未加盖防尘措施,进出车辆未清洗造成扬尘污染。(投诉人称有视频证据)。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施工工地为焦作腾飞市政建筑园区施工工地。11月26日该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未加盖防尘措施,进出车辆未清洗造成扬尘污染。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马村区政府对该建筑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就举报问题,立即整改。 2、安阳城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施工,在橙色预警期间,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对其下发环境治理督导单。现焦作腾飞市政建筑园区施工工地已停工,裸露黄土部分已加盖防尘网,已订购便携式冲洗设备,同时标准化冲洗装置已开始建设,预计十天左右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此期间杜绝一切车辆进出工地,届时将彻底解决车辆进出工地冲洗问题。同时,马村区住建部门对焦作市浩瑞建材有限公司下达马住建罚先告字〔2019〕第26号,要求停工整改,对该项目大气违法行为预处罚2万元。 三、 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1270002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解放区和平中街建业小区6号楼临街楼,整栋楼中单元一梯三户,无法走天然气管道,每到冬天使用燃煤取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一、民生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带领社区相关负责人、楼院议事会负责人,专门到解放区和平中街建业小区6号楼中单元使用煤球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没有发现有家户使用煤球和放置煤球的现象,该小区铺设有燃气和热力管网。 二、针对居民反映的临街楼,办事处、社区对建业小区临街楼进行排查走访,经查,发现外7号楼部分居民未通燃气,但已通暖气(此小区在2018年12月全面实现双通)。针对外7号楼部分居民未通燃气的情况,社区走访了居民,得知燃气公司不给居民安装。 三、针对居民所反映燃气公司不给居民安装的情况,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与燃气公司也进行了联系,燃气公司回复这栋楼的厨房都在临街位置,无法安装表箱,在其他位置装表箱管道就要穿客厅、卫生间,安全规范上不允许,所以无法进行安装。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6号楼中单元使用煤球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没有发现有家户使用煤球和放置煤球的现象,该小区铺设有燃气和热力管网。针对居民所反映燃气公司不给居民安装的情况,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与燃气公司也进行了联系,燃气公司回复这栋楼的厨房都在临街位置,无法安装表箱,在其他位置装表箱管道就要穿客厅、卫生间,安全规范上不允许,所以无法进行安装。 四、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1270003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和南庄三大队往东方向,晚上在河里偷偷洗进口皮毛,造成河水污染,散发难闻气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群众所反映的河流包含两条河流及一个断面:桑坡村往东属孟州境内老蟒河下游,南庄三村往东属孟州境内蟒改河下游,两条河流在南庄镇下口村汇合,经蟒改河进入新蟒河在上苑进入温县。 经调查,两条河流周边未发现河里洗皮事件发生。经咨询专业人士,洗皮工艺需机械动力等多道工序,河道不具备生产条件。通过调取温孟交界上苑断面自动监测数据,未发现水质超标现象,河流水质能够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现场查看河流清澈、无异味。同时,对周边河流断面进行人工监测,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按照“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查排查,加强对河道在线监测数据监察核查。同时,强化生态环境网格管理制度,加强各级生态环保“一长四员”检查巡查,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五、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1270004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温县番田镇西城外村,在村西(朱笼河),有人晚上偷洗皮毛,污染河水并散发难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一)调查组对西城外村西1.4公里猪龙河段进行了仔细排查,河水无流量、水质较清无浑浊,未发现在河道内洗皮毛和倾倒皮毛废水等迹象。 (二)调查组对河道两侧企业和空闲厂房进行排查,未发现私自存放、加工、清洗皮毛情况。 (三)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和番田镇人民政府组织西城外村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及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均表示未发现在河道内洗皮毛和倾倒皮毛废水等现象。随后,番田镇人民政府又组织人员开展了入村走访调查,对21户群众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未发现洗皮毛和倾倒皮毛废水等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在村委公示栏张贴了环保投诉举报电话。 (四)县环境监测站对猪龙河西城外村段上游、中游、下游分别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因子包括PH值、COD、氨氮、总磷,结果显示该河段水质无异常,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调查组调取温县新蟒河汜水滩出境断面(猪龙河下游汇入新蟒河)9至11月份水质日均值主要数据,达到出境断面水质(Ⅴ类)标准要求。该举报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一步,温县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联防联控和日常巡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利用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方式,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 六、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1270005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孟州市大定办事处湘子路中段,畅通物流院内有家星恒木材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大,扬尘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举报件中所称“畅通物流院内有家星恒木材加工厂”位于孟州市河阳办事湘子路长通物流园内,主要经营板材销售。孟州市河阳办事处在前期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木材销售点安装了板材切割设备,现场要求其立即拆除相关设施。该单位已按照要求于2019年10月24日拆除。目前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无任何生产设备,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已对其供水供电设施进行切断和拆除。下一步,孟州市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焦作市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1-8861901,邮政信箱:焦作市A015号专用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