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5日20时,河南省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焦作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50件,现将第七批交办的6件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2001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西南村北口有家化工厂(记不住厂名),每天散发臭味,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这家化工厂的污水直排到东南村村南的河里,严重污染,该投诉人是东南村村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化工厂实为: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西南村村北,该公司现有生产项目:年产3万吨甲醛(37%水溶液)、年产9000吨乌洛托品及年产4万吨甲醛(37%水溶液)及配套1.1万吨乌洛托品技改项目,该公司项目均得到环保部门审批。 “每天散发臭味,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问题属实。经调查,该企业甲醇氧化反应产生的尾气送至尾气燃烧炉燃烧,并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乌洛托品干燥机产生的尾气经旋风分离后采用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吸收二级处理方式对废气进行治理,均为达标排放(后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监测报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各项治污设备正常运行,企业厂区内存在少量异味,分析原因主要为在不利扩散气象因素影响下,该企业达标排放的尾气在空气中叠加形成的异味。 “这家化工厂的污水直排到东南村村南的河里,严重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企业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催化氧化微电解+厌氧+水解酸化+一级好氧+Fenton+MBR+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进入冷却循环水站作为循环水池补充水,循环水池定期排放的少量水与反渗透制水车间排污水混合后直接通过厂区总排放口达标排放。同时该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控视频,实时监控公司排水情况。现场检查时,各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显示达标排放。(后附2019年11月在线数据)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一步,博爱县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达标排放。 二、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20004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编号为201911270003举报件,投诉人反映一是孟州市南庄镇政府分管环保乔副乡长向投诉人打电话,投诉人追问信息是如何泄露,该投诉人反映也曾经向12369反映过。二是清洗皮毛并将污水排到河里,村里臭味熏天、污染空气、并且污染水源,污染农作物,用污染的水浇地庄稼也不长;三是投诉人反映附近几家皮毛生产厂家利用晚上偷偷生产;四是投诉人反映温县番田镇西城村信慧皮毛厂今天中午厂里100多工人突击打扫卫生,将污染物填埋处理,听说是为迎接下午省里的检查,建议省督查组进行暗访,确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群众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厂里会知道省督导组今天下午来检查。群众最反感的就是一说省里检查,下面提前知道消息来应付检查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孟州市南庄镇政府分管环保乔副乡长向投诉人打电话,投诉人追问信息是如何泄露的,该投诉人反映也曾经向12369反映过的问题 经调查,此次“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时,交办单未提供举报人的任何信息。由于举报人曾针对类似问题多次在12369举报平台投诉,在接到第2批D410800000000201911270003后,南庄镇主管环保副镇长乔某某根据以往投诉推测出举报人。在调查巡逻后,未发现投诉反映的河里洗皮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解决问题,乔某某向举报人咨询相关情况,其间从未向任何企业、被投诉方泄露号码。 (二)关于清洗皮毛并将污水排到河里,村里臭味熏天、污染空气、并且污染水源,污染农作物,用污染的水浇地庄稼也不长的问题 经调查,南庄三村存在两家涉水企业:一是孟州市祺翔羊毛加工厂,建设年加工羊毛下脚料5000吨项目,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厂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蟒河。2019年6月,该厂对污水处理厂及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羊毛下脚料清洗,基本实现零排放;二是孟州市洁达炭化洗毛厂,建设羊毛炭化项目,该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少量排入蟒河。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常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以上两家企业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 通过调取温孟交界上苑断面自动监测数据,未发现水质超标现象,河流水质能够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现场查看河流清澈、无异味。同时,对周边河流断面进行人工监测,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对南庄三村两家皮毛企业提取水样,监测数据显示均能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经询问南庄三村干部,该村建设了农田灌溉井,灌溉农田使用农田灌溉井水,未发现庄稼受到污染不长的情况。 (三)关于附近几家皮毛厂晚上偷偷生产的问题 经调查,南庄三村两家皮毛企业环保等相关手续齐全,并按照要求配套建设了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且无相关停限产要求,故不存在偷偷生产的情况。 (四)关于温县番田镇西城村信慧皮毛厂今天中午厂里100多工人突击打扫卫生,将污染物填埋处理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联合调查,被举报对象为焦作市信慧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番田镇西城外村西北500米处,法人代表白慧兵。该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裘皮革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3年12月11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豫环监〔2003〕154号;2006年01月25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豫环保验〔2006〕16号。 (一)针对群众反映“企业突击打扫卫生,将污染物填埋处理”问题。经调查,2019年11月30日,番田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时发现,焦作市信慧实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堆放物品杂乱,要求其尽快清理。12月2日,该公司安排人员对厂区内道路两旁杂物及卫生进行了清理打扫。通过调取该公司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厂区内有不足10人在清理废旧铁皮板等杂物。经对该公司危废、固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将污染物填埋处理问题,调取当天监控视频也未发现有可疑车辆出入。 (二)针对群众反映“为什么厂里会知道省督导组今天下午来检查”问题。近年来,国家、省、市环保攻坚督导检查已成为常态化工作。近期,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活动(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0日)相关内容已在河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焦作市人民政府也设立并公示了专门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三散”污染治理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在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做好辖区各项管理工作。同时,经调查,当天(12月2日)以及近段时间并无省级相关督导组到该公司检查,不存在应付检查组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一是对南庄镇分管环保副镇长乔某某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要求南庄镇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三散”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加大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求南庄镇要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开展思想作风整治,提升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不再发生类问题。四是温县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番田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进行处理。同时,要求企业强化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项污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20007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正华灯具厂,主营塑料生产加工,占用耕地建厂房,塑料制品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件反映的正华灯具厂位于大虹桥乡李马蓬村西,注册名称为武陟县正华灯具厂,主要以聚丙烯(PP)为原料、色母为辅料生产塑料灯口,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搅拌机和1台注塑机,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辅料按比例混合经搅拌、注塑后成型。经核查,该企业安装有UV光解+等离子废气治理设施,现场处于停产状态,环评手续正在办理。 经审核,武陟县正华灯具厂年产20吨塑料灯口项目符合环评办理条件,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已受理,待批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针对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环境违法行为,武陟县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2019年11月25日,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武查(扣)决字〔2019〕第6号),对该企业主要设施进行查封扣押,目前已查封扣押到位;2019年11月26日,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武环责改〔2019〕253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9〕248号),要求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2万元罚款,目前已整改到位;2019年12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环罚〔2019〕254)号)。 四、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2008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沁阳市沁园街道袁屯村东头(新体育馆往南)屹峰公园一号项目工地土石作业,扬尘大,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屹峰公园一号项目工地土石作业,扬尘大。 沁阳市屹峰·公园壹号院A区项目,规划建设7栋楼:2#、3#、5#、7#、8#、9#、10#楼,总规划建筑面积65576.81平方米,于2018年6月份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7月份竣工。目前7栋楼已全面开工建设,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场地绿化阶段施工。 12月3日,沁阳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赴屹峰公园一号项目工地进行调查,经现场调取12月2日视频监控发现,该工程于12月2日进行土方作业,此期间非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沁阳市住建局要求各建筑工地在保证“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工程出入口全部安装冲洗设备,出入车辆100%冲洗;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土方、物料堆放及裸露场地100%覆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到位的前提下,允许建工工地进行土方作业施工,该项目经检查发现,土方作业结束后,黄土覆盖不到位,未能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二)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经调取12月2日视频监控发现,该工程正在进行土方作业,主要噪音污染源为大型非移动道路机械产生的施工噪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沁阳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对裸露黄土进行停工整改,截至目前,施工单位已整改到位,并经建设、监理验验收合格,整改资料已上报住建局(附件照片); 2、已委托环境检测公司对施工现场噪音进行检测,同时,现场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措施及噪声控制工作,避免噪声扰民; 3、沁阳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已对河南盈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屹峰公园一号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拟对河南盈硕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五、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20010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村东有家化工厂(营左化工),老板叫靳某某(女),每天晚上偷排硫化氢臭气,多次反映无结果,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企业基本情况:反映的企业全称是沁阳市营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我市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法人代表:靳某某。2015年2月26日,该公司年产6万吨片状硫氢化钠项目经原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审〔2015〕17号),2015年10月15日通过原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评验〔2015〕39号)。该公司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外购30%硫氢化钠液体→浓缩釜→中间釜→切片机→包装入库。主要在浓缩、切片过程中产生硫化氢气体,废气经四级碱吸收+UV光解+臭氧发生机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准备停产检修。营铎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元月份试生产,环保设施是两级碱吸收,试生产过程中还有硫化氢气体。企业于2015年2月把原来的两级变为四级碱吸收,2016年12月增加了一台UⅤ电解装置,17年增加欣美臭氧化生器用于吸附异味,同时和科龙环境检测公司签订长期合同每季度检测一次。 (一)关于反映的该公司每天晚上偷排硫化氢臭气的问题。 经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设施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未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偷排废气污染物的行为。经查阅企业第三季度(2019年9月27日)的废气委托检测报告,硫化氢气体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第四季度已经做过检测,报告正在编制之中。企业为了进一步降低异味的无组织排放,在厂区不定时喷洒除臭剂来抑制异味。 综上所述,反映的企业偷排硫化氢臭气的问题不属实。但即使达标排放,也会排放一定量的硫化氢气体属实。 (二)关于反映的多次反映无结果,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阅2019年7月份至今的12369投诉记录,没有关于沁阳市营铎化工的投诉。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反映的此项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我市要求环保部门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要求企业尽到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对生产区内无组织排放点加强排查整治,预防泄漏,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六、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20011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九华煤厂,打石头,选煤机,洗煤机都可以生产,其他厂都不让生产,为什么他们可以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人所指的九华煤厂原为博爱县嘉乐煤炭有限公司,法人周国立。2018年9月份,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煤炭园区集中整治活动,注销了该煤厂的营业执照,实现“两断三清”。现场核查,未见反弹。 “打石头”问题属实。经查,2018年12月,在原嘉乐煤厂原址上重新注册了博爱县垚生鑫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经销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经核实,举报中所指的“打石头”,实际为水泥块回收利用项目。 博爱县环保局为该公司办理了年回收利用30万吨建筑垃圾的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密闭车间,产尘工序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及收集装置,车间内安装有水喷淋雾化设施,均能正常开启使用。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在今后日常工作中,磨头镇政府和博爱县县环保局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运行,坚决杜绝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焦作市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1-8861901,邮政信箱:焦作市A015号专用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现有项目管理,提高企业环保治理水平,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解决环保存量问题,促使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我县制定了《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现有项目环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改委出具备案证明)的,符合土地规划手续(乡镇办事处出具意见)的,由乡镇办事处统一登记上报办理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