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始适老模式

焦作市关于河南省第三“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第十四批)
来源: 添加时间: 2019-12-15 08:35:01 阅读量:-

截至2019121020时,河南省第“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焦作生态环境信访问题69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5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90001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1单元5楼北户,北户居民臭衣服、鞋子乱堆乱放,私拉乱扯晾晒衣服,影响南户正常生活(北户住房为二医院退休职工,其妻在法律援助中心上班),南户将此情况多次反映到二医院居委会,焦南派出所,友谊路社区,焦南办事处,110,均未得到解决,举报人希望督察组协助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接到举报后,焦南街道、友谊路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未发现楼道有北户的堆放物品。经了解,南北两户近两年来邻里关系紧张,焦南街道、友谊路社区、二医院保卫科均多次进行调解,效果不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解放区将组织人员对其加强批评和教育,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力度,促进邻里和谐。

 

二、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90002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解放区建设西路摩配厂往西50米路北,粮局十三号院,在院内有个老头喂养几百只鸡,严重污染院内环境,之前向信访局反映过此事,说让搬迁,现还在养,散发气味奇臭,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粮局十三号院居民焦庆栓在院内养了8只鸡,道清里社区工作人员曾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该居民表示近期要回老家,到时将鸡带走喂养。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经过民主街道工作人员对居民焦庆栓再次进行批评教育,该居民已于12月10日,将8只鸡装笼带回老家喂养,并表示今后不在此喂养。下一步,解放区将对此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90003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孟州市滨河公园南边200米建材商城,院内东南(不清楚哪家)有人加工板材,生产锯末污染环境,机械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孟州市建材商城内共有河南龙大亿家、孟州市宝宝装饰、孟州市薛峰装饰等3家木饰板销售店铺。在日常销售过程中,为方便搬运,该商户将木饰板按照所需尺寸进行切割加工。经核实,该加工属于豁免类,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锯末通过切割机自带袋式除尘装置进行收集,不存在污染环境问题。但切割过程中,存在一定噪音,经第三方检测,噪音均达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已责令该3家商户规范经营,八小时外不得进行木饰板切割。同时,督促其装降噪设施,最大限度消除噪音影响。

 

 

四、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90004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修武县七贤镇白庄村,村东有一家养鸡场,旁边围起来个煤场,每天露天作业(筛煤)扬尘大,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修武县七贤镇白庄村,村东有一家养鸡场,旁边围起来个煤场”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村东有一家养鸡场”实为赵卫星养鸡场,位于举报中所称的“旁边围起来个煤场”东北侧约200米。举报中所称的“旁边围起来个煤场”位于白庄村东南方向,距村庄直线距离约1000米,占地约3亩,原为王永刚塑料厂。2017年,按照《修武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武县2017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修环攻坚办201721)要求,修武县对该塑料厂进行了取缔。王永刚塑料厂取缔后场院一直处于闲置,20191015日,修武县七贤镇白庄村村民王某某与河南省辉县市吴村镇王展村村民李某某达成口头协议,暂时将该场院租赁于李某某。20191020日,李某某从山西采购62吨煤,准备向辉县市宝山电厂出售,暂时堆放在该场院内。

(二)关于“每天露天作业(筛煤)扬尘大,影响附近村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20191022日,市散烧办微信转办群众举报件“在修武县七贤镇白庄村东南方向,有一选煤厂非法经营”,1023日,市散烧办向修武县散烧办下达《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督导交办单》(焦散烧办201938)。接到微信通知后,修武县散烧办立即组织市场监管局和七贤镇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该场地堆放约20余吨煤,无筛选等设备。按照《焦作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散煤经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焦散烧办201920)要求,1023日上午,修武县市场监管局和七贤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煤场进行了取缔。1023日下午,市散烧办组织人员对该煤场取缔情况进行了核查,之后,修武县市场监管局和七贤镇分别于20191111日、1127日、124日对该煤场取缔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该煤场存在散煤经营现象。    

20191210日,修武县组织散烧办、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七贤镇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该煤场院内无散煤,且经营设备已取缔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步,修武县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夯实网格责任,加强环境监管,巩固“三散”污染治理成果,严格查处各种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的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双替代”和集中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五、受理编号X410800000000201912090001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华伦渔业院内有淀粉生产线,淀粉废水直接外派至对面水沟内,造成极大污染,夏天臭味熏天,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华伦渔业公司全称武陟县华伦渔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武陟县乔庙镇前冯堤村北,主要以面粉为原料生产食用面筋,小麦淀粉为副产品。2017年1月8日,该合作社年产1万吨食用面筋及50吨鱼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武陟县环保局审批(武环评表201710号)。目前,1万吨食用面筋项目(包含副产品小麦淀粉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但未经验收;50吨鱼干项目未建。该合作社淀粉生产线有环评审批手续,未验收。

(一)关于小麦淀粉生产线废水直排至对面水沟问题。经查,该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面筋废水(黄浆)由原阳县嘉欣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拉走用于养殖,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按环评批复要求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混合排入厂区内鱼塘。2019年12月2日,经第三方机构焦作开通环保有限公司检测,鱼塘内水各项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在该合作社污水处理池对面沟渠内有少量含淀粉的废水。经调查询问,12月2日晚间,该合作社在整改清理污水池过程中,擅自将池中少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用罐车抽取并倾倒在对面沟渠内(约10吨)。

(二)关于夏天臭气熏天问题。在检查中发现,该合作社固废场所建设不规范,固废(废淀粉)乱堆乱放,收集管网多处破损,且污水处理池内生产废水淤积,确系产生一定气味。经走访周边群众,未闻到恶臭气体情况。2019年11月26日,经第三方机构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合作社场区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一是对该合作社实施断电停产整改,要求该合作社立即将河沟内所倾倒废水重新抽取到污水处理池中处理,同时修补破损管网,对污水处理池采取加盖密闭等措施,以减少厂区异味产生。目前已断电停产到位,正在整改。二是针对其淀粉生产线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武陟县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12月10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武环责改〔2019〕255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9〕250号),处以20万元罚款。三针对其逃避监管排放未经处理废水环境违法行为,武陟县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12月10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武环责改〔2019〕254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9〕249号),处以10万元罚款。四是针对该合作社固废堆场建设管理不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武陟县环保局已于2019年12月8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环罚〔2019255),处以3万元罚款。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焦作市时间:20191126日-12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1-8861901,邮政信箱:焦作市A015号专用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整治散乱污
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文明播报系列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