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将督察发现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调查核实、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涉及4个县(市)区、42人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组织处理15人次,其他1人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沁阳市散煤设施设备未拆改到位”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沁阳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张斌谈话提醒;给予怀庆办事处合作街一居生态环境保护村级巡查员张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怀庆办事处经济办负责环保工作的王宾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怀庆办事处经济办副主任谢晓辉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怀庆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李双庆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怀庆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黄国杰诫勉谈话;给予西向镇义庄村一街党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胡军平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向镇城管分局工作人员靳小方予以辞退;给予西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涛批评教育;给予西向环保所所长梁清华诫勉谈话;给予覃怀办事处经济办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魏子杰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覃怀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陈宝收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沁园环保所所长张小利诫勉谈话;给予太行办事处经济办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周登科诫勉谈话;给予西义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秦忠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太行环保中心所所长张红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太行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葛斌斌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沁阳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胜利诫勉谈话。 二、关于“博爱县散煤治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约谈博爱县政府,对分管相关工作的博爱县工业集聚区副主任宋飞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博爱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焦冬玲,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沈斌,许良镇综合执法大队原副队长赵大林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向阳诫勉谈话;给予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磨头所负责人张雷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许良镇大辛庄村村委主任闪兰君、三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郭大宝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焦作市王掌河灰坝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站区:约谈中站区政府,对中站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杜红波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中站区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分别给予中站区环保局局长朱海飞、副局长党可祥谈话提醒,给予中站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爱荣诫勉谈话;给予中站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副主任韩明利(城管局局长兼任)谈话提醒;分别给予中站区许河村网格员毋爱庄、东张村网格员靳广星党内警告处分。解放区:约谈解放区政府,对解放区分管环保、扬尘防控工作的副区长袁弘胤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解放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于晓明、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分管环保的副总经理李彦军进行谈话提醒;给予解放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副主任郭礼成(城管局局长兼任)谈话提醒;给予解放区上白作街道春林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流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春林村党支部书记李永平诫勉谈话;给予解放区上白作街道环保所负责人李勇诫勉谈话,责令上白作街道主任张利军写出书面检查;给予解放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拥军进行诫勉谈话。 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