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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批2022年1月4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2-01-05 08:06:24 阅读量:-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800000000202112300001     焦作市武陟县朝阳一街东段育英小学与县直幼儿园门口,路对面有一无任何手续修建的人工湖,举报人称补偿款未补偿到位,存在生态环境问题。 武陟县 生态 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问题位于武陟县城区水系项目二干排城区段。二干排为武陟县城区主要排涝河道,2019年前为明渠排放,由于水质较差,严重影响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加之河道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为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状况,武陟县于2019年把此段列入城区水系项目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二干排生态用水量将得到持续补充,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一)关于该项目无任何手续、存在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武陟县城
区水系项目的立项、初设、环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水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各类手续齐全。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绿化等措施。2021年12月31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河道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正在绿化,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 
    (二)关于补偿款未补偿到位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为服务城区水系项目建设,2018年武陟县实施龙源街道仲许片区域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征迁592户,其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拆迁的586户均已补偿到位,其余6户因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完成拆迁,故未补偿到位。
部分属实     一是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好6家未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尽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到位。
    二是加强该项目工地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环保措施到位,为周围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2 D410800000000202112300002     温县杨垒面粉厂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且水中存在烧碱,污染周围农田。 温县 水,土壤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经调查,被举报的杨垒面粉厂位于番田镇北孟村村西,该面粉厂因经营不善倒闭。目前,厂区内共有三家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是:
    1.温县和瑞丰种业公司,主要从事粮食种子存储,不涉及生产加工,不产生废水,且厂区周边不临近农田。
    2.番田镇金鳞门业销售部从事拼装、铝合金门窗销售,不产生废水,且厂区周边不临近农田。
    3.吴相封塑料制品厂,主要从事废旧矿泉水瓶、饮料瓶粉碎。2021年9月23日该厂因未批先建行为被番田镇政府实施了断电措施,2021年11月16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对其下达处罚决定书(焦生环罚决字〔2021〕第230号)。2021年12月3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处于断电状态,未生产。
部分属实
    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联防联控和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
已办结
3 D410800000000202112300003     焦作市沁阳市西向镇西向三街焦克路南临地,当地村干部进行私挖沙土作业,且倾倒化工废料、酸碱水、建筑垃圾等,举报人称之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未得到解决。 沁阳市 土壤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的“西向镇西向三街焦克路南临地,当地村干部进行私挖沙土作业”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点位位于沁阳市逍遥河河道东岸,属于西向镇三街,该处在20多年前,西向三街群众利用逍遥石河资源在此修建有三、四家小型石料加工点、淘沙场,然后形成此处坑坑洼洼、高低不平。大约2006年左右,该处石料加工点和淘沙场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清理,此处成为荒废地块。近年来未发现西向镇三街村干部在此进行私挖沙土作业的行为。
  (二)关于反映的“倾倒化工废料、酸碱水、建筑垃圾等”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问题点位区域确实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西向镇政府多次组织三街群众进行清理,但由于西向镇三街网格员管理不到位,导致此处仍然存在群众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在该区域内未发现倾倒化工废料、酸碱水的问题。2022年1月2日,针对投诉区域内土壤、水(采样的水坑是由于2021年多轮汛期降雨、泄洪冲刷自然形成的)选取了3个点位进行PH试纸测试,检测结果PH值在6—7之间,属于中性,符合环境标准。
  (三)关于反映的“举报人称之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1月份至今,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和西向镇政府信访办没有接到过投诉人反映的此类问题。
部分属实     沁阳市已要求西向镇立即行动,迅速组织人员、设备进行认真整改。截至目前,西向镇已组织20余人次,出动挖掘机、铲车2台、运输车辆2台,全面对此处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场地进行了平整。 已办结     西向镇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西向镇三街党支部书记靳某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西向镇三街网格员靳某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 D410800000000202112300004     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关沟村村大队部西南,有一家无名木材加工厂,白天生产,生产时粉尘大,村长是老板,之前反映过多次仍未解决。 孟州市 大气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经查,举报所称无名木材加工厂为孟州市汤菊红木材加工厂,位于孟州市槐树乡关沟村。生产工艺为将收购的原木进行简单的切割成片后打捆外售。经营者为关某录,系关沟村党支部书记。
    2021年8月2日,对该加工点检查时,该加工点台锯处于停产状态,场区内堆放部分原木。要求该加工点负责人对台锯加工环节采取密闭作业、加装除尘器等方式,减少加工时扬尘、噪声等影响,在未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工生产。
    2021年9月-11月,在日常排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
    2021年12月28日,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在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情况下,有生产活动,现场要求该加工点于5日内自行拆除加工设备。
基本属实     进一步督促该加工点对台锯等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目前设备已拆除到位。该场地以后仅用于原木收购、存放、销售等。 已办结     2021年12月28日,孟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槐树乡监察办公室对关沟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关某录予以诫勉谈话。
5 D410800000000202112300005     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西陶村14组东南十四亩地,挖地12米深,已持续三年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地下水源,举报人称该地保护伞是村书记司小雨,涉及黑恶势力,举报人被威胁后报警,当地公安拒绝受理。 武陟县 水、土壤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大坑位于武陟县西陶镇西陶村新孟路超限站西100米路南100米处,面积约2.5亩,深约2米,年代久远,为过去修路所挖。
    (一)关于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地下水源问题。2018年,有群众举报该大坑内堆放工业废渣并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取样检测,未发现污染超标情况。经查,该大坑填埋物主要为附近生活垃圾、部分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随后,对该大坑进行了回填,并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倾倒工业废渣行为。2021年12月3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地南侧堆放有少量装修废料,目前已清理到位。 
    (二)关于司小雨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司小雨实为史某雨,系西陶镇西陶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经查,武陟县公安局未接到史某雨威胁举报人警情,其未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犯罪嫌疑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2021年12月31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将依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置。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擅自倾倒行为,立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阶段性办结
6 D410800000000202112300006     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小文案村村南,阳光节能建材厂、鸿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均为生产红砖的厂,生产时排出烟气污染环境,举报人称存有相关照片。 修武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小文案村村南,阳光节能建材厂、鸿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均为生产红砖的厂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阳光节能建材厂实为修武县阳光节能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5824日,该公司年产1.5亿块粉煤灰、页岩烧结砖、多孔烧结砖生产线改造项目由原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修环评表字〔201518号)。2019630日,进行环评验收,成品为页岩烧结砖,颜色为红色。
         举报中所称的鸿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实为修武县宏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01683日,该公司年产1.5亿块粉煤灰、页岩烧结砖、多孔烧结砖生产线项目由原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修环评表字〔20166号)。2019630日,委托河南明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评验收,成品为页岩烧结砖,颜色为红色。
        (二)关于生产时排出烟气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上述2家公司生产时,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双碱法脱硫+臭氧脱硝+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且均安装有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20211231日,经调阅上述2家企业202110月份生产时的烟气自动监控在线数据,未出现超标情况。
         20219月,两家公司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废气在线比对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均能达到《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相应的排放限值。  
 
    目前,2家企业按照《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2022年秋冬季全市烧结砖瓦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3月15日进行错峰停产。
基本属实     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作用,采取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日查和夜查、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大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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