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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五批2022年1月7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2-01-07 23:03:20 阅读量:-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    焦作市博爱县孝敬村村委主任杨保存偷挖沁河河沙进行贩卖,深约20米,在孝敬派出所东300米堆放私挖沙土,该情况已持续1年半。举报人称多次上访未果,孝敬镇纪委书记马爱霞称该问题需四年之后杨保存退休才可以处理,并透露举报人信息给杨保存。杨保存利用停水威胁村民停止上告,并删除村民手机中所保留的证据。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发生过肢体冲突。博爱县纪委、公安局均未受理。 博爱县 生态     该举报部分属实。 经调查,2020年9月博爱县河务局配合县公安局在沁河孝敬段完成1起非法采砂案件,挖砂地点对应沁河堤防工程桩号为沁河左堤K30+000,挖砂量7605.9立方米,当时偷采最大的砂坑最高处有5米左右,该砂坑在2021年7月洪水过后已并入沁河主河槽,所偷采砂存放在孝敬派出所东300米左右彩钢瓦圈起的院子内。举报偷采河砂行为存在,但涉及他人。该案件当事人为孝敬村人杨某某、林某某、常某某、王某某,已依法处理,该起偷采河砂案件与杨保存无关。
    经调查,未发现孝敬镇纪委书记马爱霞向上访群众表述“该问题需四年之后杨保存退休才可以处理”的情况,未发现有马爱霞透露举报人信息给杨保存行为。孝敬村自来水管道2021年12月24日损坏造成全村停水,目前已经修复。未发现杨保存利用停水威胁村民停止上告和删除村民手机中所保留证据的行为。博爱县纪委及公安局,未收到过“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发生过肢体冲突”问题的信访件。调查也未发现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有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行为,未发现有肢体冲突的行为。
部分属实     将加强沿沁巡查力度,加大对偷采河砂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做好群众的信访稳定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民生问题。 已办结
2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2     焦作市沁阳市沁园街道工业路路北沁阳市殡仪馆,每天冒黑烟,粉尘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沁阳市 大气     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沁阳市殡仪馆于2001年8月建成投用,占地32亩,有办公楼、业务区、火化车间、吊唁区、骨灰堂等设施,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不断外延,原建于城郊的沁阳市殡仪馆现已位于城区。
    经民政部门现场调查,近期殡仪馆有冒黑烟现象,原因是2021年12月下旬尾气除尘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导致火化遗体过程中出现短时间冒黑烟现象。沁阳市殡仪馆的尾气除尘设备由风冷降温器、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组成,烟气进入风冷降温器降温后经过脱酸塔、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除去烟气中各种有害物质和粉尘,由引风机经烟囱排放。
    沁阳市殡仪馆已通知设备厂家维修人员到现场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现尾气除尘设备已正常运行,未再出现冒黑烟现象。
属实     沁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对市殡仪馆主任进行约谈,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提升政治站位,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同时要求市殡仪馆对尾气除尘设备加强管护,保证设备时刻正常运转,并严禁祭祀焚烧花圈纸扎。 已办结
3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3    焦作市博爱县孝敬村村委主任杨保存偷挖沁河河沙进行贩卖,深约20米,在孝敬派出所东300米堆放私挖沙土,该情况已持续1年半。举报人称多次上访未果,孝敬镇纪委书记马爱霞称该问题需四年之后杨保存退休才可以处理,并透露举报人信息给杨保存。杨保存利用停水威胁村民停止上告,并删除村民手机中所保留的证据。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发生过肢体冲突。博爱县纪委、公安局均未受理。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重复 博爱县 生态     该举报的调查核实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部分属实     该举报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已办结
4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4    焦作市博爱县孝敬村村委主任杨保存偷挖沁河河沙进行贩卖,深约20米,在孝敬派出所东300米堆放私挖沙土,该情况已持续1年半。举报人称多次上访未果,孝敬镇纪委书记马爱霞称该问题需四年之后杨保存退休才可以处理,并透露举报人信息给杨保存。杨保存利用停水威胁村民停止上告,并删除村民手机中所保留的证据。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发生过肢体冲突。博爱县纪委、公安局均未受理。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重复 博爱县 生态     该举报的调查核实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部分属实     该举报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已办结
5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5     焦作市武陟县小董乡小沁阳村,东马路南头路西有一无手续屠宰场,生产加工时产生强烈的刺鼻性气味。 武陟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属实,与D410800000000202112310015为同一问题。2022年1月3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屠宰作坊正在按要求拆除冷库等设施。 属实     该举报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112310015一致。 已办结     该举报的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112310015一致。
6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6     焦作市武陟县小董乡楼下村村东南、西南均有打井作业,噪声、扬尘扰民。 武陟县 大气,噪音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查,小董乡楼下村村东南、西南均未发现打井作业现象。2022年1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村有11家井管生产作坊,其中4家有生产迹象,7家长期停产,均为露天作业,生产设备简陋,堆放有少量原料和产品,均未办理相关手续。举报打井作业噪声、扬尘问题应为井管作坊生产造成。
基本属实     1、责成小董乡政府立即对11家井管生产作坊立即实施拆除。目前,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生产原料已清理到位。
    2、由小董乡政府帮助相关业主尽快将堆放井管全部销售。
已办结     2022年1月5日,小董乡党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楼下村党支部委员王某义给予诫勉处理。
7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7     焦作市温县武德镇西冷村村北200米,有一家无名麦壳加工厂,蓝色彩钢瓦门朝东,厂内加工生产,厂外露天燃烧废料,扬尘大,已持续一个月,通常晚上七点左右生产。 温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被举报对象为武德镇东方农产品初加工点,位于温县武德镇西冷村村北。该加工点原料为,收购面粉厂、粮库、种子公司产生的麦余进行筛分,筛选出碎麦粒、麦梗、麦糠,其中碎麦粒售于鸡、鸭饲养户作为饲料使用,麦梗、麦糠送往牲口养殖户用作饲料。该加工点建设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振动筛分机1台,小型粉碎机1台、小型旋风除尘器1台、简易袋式除尘装置3台等。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加工点项目在名录内未作规定,应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加工点利用原养殖场改建,采用彩钢瓦结构,采取了封闭措施,但存在部分门、窗封闭不严,地面积尘较大,生产车间环境较差问题。
    在该加工点南侧和东侧路边存在4处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现象,其中一处为该加工点堆存的秸梗(由于2021年暴雨导致部分秸梗淋湿,不能加工利用,临时堆放于此被人点燃)。近期该加工点由于原材料缺失已停产一个多月,举报人反映的“厂外露天燃烧废料,持续一个月。”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由于该加工点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简易,导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不能完全收集处理,现已责令该加工点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对周边露天堆存的秸梗、秸秆、树叶焚烧迹象进行彻底清理,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目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现场已清理完毕,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正在进行中。 已办结
8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8    焦作市博爱县孝敬村村委主任杨保存偷挖沁河河沙进行贩卖,深约20米,在孝敬派出所东300米堆放私挖沙土,该情况已持续1年半。举报人称多次上访未果,孝敬镇纪委书记马爱霞称该问题需四年之后杨保存退休才可以处理,并透露举报人信息给杨保存。杨保存利用停水威胁村民停止上告,并删除村民手机中所保留的证据。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发生过肢体冲突。博爱县纪委、公安局均未受理。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重复 博爱县 生态     该举报的调查核实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部分属实     该举报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已办结
9 D410800000000202201020009    焦作市博爱县孝敬村村委主任杨保存偷挖沁河河沙进行贩卖,深约20米,在孝敬派出所东300米堆放私挖沙土,该情况已持续1年半。举报人称多次上访未果,孝敬镇纪委书记马爱霞称该问题需四年之后杨保存退休才可以处理,并透露举报人信息给杨保存。杨保存利用停水威胁村民停止上告,并删除村民手机中所保留的证据。当地公安部门及乡政府威胁村民不允许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发生过肢体冲突。博爱县纪委、公安局均未受理。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重复 博爱县 生态     该举报的调查核实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部分属实     该举报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与D410800000000202201020001一致。 已办结
10 D410800000000202201020010     焦作市武陟县嘉应观乡西五村,村口向西100米,有一家无挂牌木材加工厂,黑色大门朝北,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进灌溉井和农田,导致庄稼绿化树无法正常生长。 武陟县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所反映加工厂为焦作市小刘木材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嘉应观乡西五村村口路西,主要从事木材制品加工,原材料为木材,生产工艺为断切、刨光、打磨、拼接、排孔、打包、成品。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噪声及生活废水。2017年12月26日,该公司《年加工20000立方米木材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原武陟县环保局审批(武环评表〔2017〕205号);2021年10月,完成项目验收。2020年5月29日该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2022年1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安装有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化粪池等治理设施,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排入公司西侧林地(属于该公司预留地),形成少量积水,未发现向周边农田及灌溉井排放现象。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村庄为嘉应观乡西五村。武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报告(2021年6月、11月)显示,西五村饮用水符合国家要求。
部分属实     1、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生活废水积水。1月3日下午已清理结束。
    2、要求该公司规范扩建化粪池,加大化粪池储存量,确保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定期抽走,用于灌溉农田。
    3、责成嘉应观乡政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11 D410800000000202201020011     焦作市武陟县小董乡乔庄村村西10米,耕地上建设游乐园,现在正在建设中,露天喷漆,作业时有刺鼻性气味。 武陟县 大气,生态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游乐园位于武陟县小董乡乔庄村村北约80米处,占地约21亩。2022年1月3日现场检查时,乔庄村委正在建设亲子乐园工程,未发现露天喷漆现象,也未发现喷漆设施和喷漆物件,现场设置和堆放有废旧轮胎,未闻到刺激性气味。经武陟县自然资源局调查,该地块现状为空地,没有固定建筑物,不存在破坏耕作层问题,不能认定为违法占地。
部分属实     针对该地块违规设置和堆放废旧轮胎问题,2022年1月6日,武陟县自然资源局对乔庄村委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清理现场堆放轮胎。目前已清理到位。 已办结
12 D410800000000202201020012     焦作市马村区代王路与文昌路向西100米路北,有一家无任何手续的无名板材加工厂,院内有一个信号塔,白天生产,粉尘、噪音扰民。 马村区 大气 噪音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1.信访举报所称板材加工厂为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鑫鹏门店,举报所称板材加工厂情况属实。
    2.信访举报所称该加工厂无任何手续问题。该问题不属实。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鑫鹏门店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曹小菊,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该门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焦作市待王鑫鹏门店生产衣柜推拉门,主要生产工艺为分割组装,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3.信访举报所称该加工厂白天生产,粉尘、噪音扰民问题。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1月3号,市生态环境局马村分局执法人员对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鑫鹏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门店2台推台锯、1台覆膜机正常生产,1台切割机未使用。其中2台推台锯配套的锯末除尘器均正常使用,覆膜机使用时无异味产生。经现场勘察,该门店位于待王街道办事处待王路与文昌路向西100米路北,该门店生产区域北侧为新月铁路线,西侧为待王铁路站的供水塔,南侧为荒地,东侧为国家粮食储备库,最近的居民点为南侧140米处的和谐小区。根据举报情况,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马村分局委托焦作市和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马村区待王鑫鹏门店噪声进行执法检测。根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鑫鹏门店噪声排放符合环境噪声2类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2年1月4日对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鑫鹏门店下达《监察通知》,要求该门店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已办结
13 D410800000000202201030001     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2期,1号楼2号楼下面有9家饭店排烟管道私搭乱建,裸漏在外,油烟大,其中四川饭店位于3、7、8号楼东,噪声扰民;兰州拉面等饭店私搭乱建侵占小区公共停车位。举报人要求关闭这多家饭店。 山阳区 大气,噪音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1号楼2号楼下面有9家饭店排烟管道私搭乱建,裸露在外。经查,龙源湖国际广场二期楼下饭店现有8家,其中:东侧(山阳路)4家油烟通过集气灶收集后由墙体外垂直管道,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至三楼楼顶平台,烟道出口朝向山阳路一侧,该排烟管道搭建是为避免油烟直排产生的环境问题,搭建之前龙源国际物业与社区曾组织商家和居民代表进行协商,取得了业主的同意。北侧(安定路)4家不存在油烟管道私搭乱建的情况。
        (二)油烟大不属实。经查,部分门店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的情况,已要求清洗。经城管局工作人员用手持油烟监测仪测试该楼下门店,测试结果油烟均值在0-1mg/m3,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三)四川饭店噪音扰民不属实。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四川饭店噪音问题进行测试,检测结果为56分贝,低于《焦作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Ⅱ-2区范围内噪音要求低于60分贝的标准,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
        (四)兰州拉面等饭店私搭乱建侵占小区公共停车位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商户在此处搭建彩钢瓦棚属于违建行为。
        (五)举报人要求关闭这多家饭店。该楼下门店证照齐全,均办理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登记证且无违规行为,符合经营要求。
部分属实         1、加强油烟净化设备清洗频次,定期检查排风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更换风机部件,避免风机机械噪音扰民。
    2、对兰州拉面等门店私搭乱建的彩钢瓦棚进行拆除。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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