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
X410800000000202201040002
举报河南省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焦作马村区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应急事故中违规操作,300多吨危险废物不明去向。
马村区
其他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举报所称河南省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2018年焦作马村区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应急事故中危险废物问题,该情况属实。2017年7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环境执法人员对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大李庄村有人非法处置不明废物进行调查。经河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后确定为危险废物。因该案件涉嫌环境犯罪,市公安局马村分局2017年7月26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大李庄废弃的小煤窑、土门掌村东北角和南岗村北地等三个地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共计400吨左右。相关人员已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为妥善处置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和受到污染的土壤,2017年11月28日原马村区环保局与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签订了处置服务合同书,负责处置该案件中的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
(二)举报所称河南省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焦作马村区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应急事故中违规操作,300多吨危险废物不明去向问题,该情况不属实。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对三个倾倒点的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进行清运,2018年2月4日全部清运完毕,共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2110.12吨。其余受轻微污染的土壤,根据《焦作市马村区7.10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应急事件处置方案》相关要求,最终由焦作市红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开始清运进行煅烧处置,至2018年11月下旬全部处置完毕,共处置受轻微污染土壤7859.1吨。2019年对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等三个倾倒地点采取了回填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根据以上情况,不存在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操作致使300多吨危险废物不明去向问题。部分属实
马村区已要求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的监督巡查,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安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
已办结
无
10
X410800000000202201040003
举报焦作市沁阳市沁北工业区,存在企业趁晚上偷排污染气体的现象,三氯氢硅企业晚上偷排带有恶臭的气体,昊华宇航东北方向有个企业排放的气体有胶皮烧焦的味道。
沁阳市
大气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的“企业趁晚上偷排污染气体的现象”的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件中举报的焦作市沁阳市沁北工业区,实际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化工园区在项目入驻上严把环保准入要求,通过合理选址和调整企业布局,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均不涉村庄。
目前化工园区共有企业20家,主要涉及聚氯乙烯、烧碱、三氯氢硅、四氯化硅、氯化石蜡、盐酸、次氯酸钠、橡胶促进剂、稳定剂、塑化剂、净水剂、二甲醚、农药中间体、树脂等行业,均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经查阅以上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的监督性检测报告,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结合环境执法人员的日常检查和夜间巡查,未发现企业有晚上偷排污染气体的现象,但化工园区确实存在化工气体的味道。
(二)关于反映的“三氯氢硅企业晚上偷排带有恶臭的气体”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反映的三氯氢硅企业是河南尚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沁阳市产业聚集区沁北化工园区,焦枝铁路以南,S307以北,主要生产和销售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号:91410800671669637E001V。主要生产工艺是:硅粉和氯化氢合成生产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三氯氢硅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全密闭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是氯化氢,经四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现场设置有48个氯化氢报警探头,实时监控生产异常情况的发生。该公司的原辅材料以及成品,均不含恶臭气体污染因子,所以该公司不存在排放带有恶臭气体的现象。
2022年1月5日-6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委托河南省中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河南尚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氯化氢有组织废气浓度是:10.1mg/m3,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氯化氢排放标准为:20mg/m3);无组织废气浓度最高值是:0.04mg/m3,低于国家规定的厂界排放标准(氯化氢厂界标准为:0.05mg/m3)。
(三)关于反映的“昊华宇航东北方向有个企业排放的气体有胶皮烧焦的味道”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件问题不属实。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北方向分布着:沁阳泓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焦作润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沁阳市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沁阳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焦作亚鑫化工有限公司、沁阳市鼎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沁阳市大正玻璃钢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向厂区)8家企业。
经查阅8家企业环评和竣工验收报告,这些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氯化氢、酚类、硝基苯、二甲胺、硫酸雾等。经对以上企业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生产产品、治理设施等排放的污染因子进行分析,不存在排放胶皮烧焦废气的现象。同时查阅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排放的污染因子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部分属实
我市责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已办结
无
11
X410800000000202201040004
举报焦作市温县法朗士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违法偷排有害废气、硫酸废水。法郎士公司距离最近的黄河滩仅300米左右,废水直排到黄河里,没有经过污水处理设施直排到周边的土地和地下管网。
温县
水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被举报对象为温县法朗士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温县谷黄路盐东村,是一家铝材家居配件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于2017年8月通过原温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温环评审[2017]109号),2018年12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温环验【2018】164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825MA3XEAKK7D001Q。
(一)项目产生废水及处理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工段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温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9年10月份该公司使用大型喷砂机代替前表面处理,不再使用三酸池抛光去油处理,生产工艺中不再产生硫酸废水。阳极氧化、染色、封孔三个工段产生的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以及压滤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反渗透排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关于偷排废气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该公司废气排放来源主要为阳极氧化工段中产生的少量硫酸和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阳极氧化工段中产生的少量硫酸雾,设置了2套集气罩收集装置,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三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净化后的酸雾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排放要求。抛光工段采用砂轮抛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抛光机配套集气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水喷淋除尘器+过滤装置净化后经各自的15m排气筒排放。2021年年度废气检测报告(2021年3月25日)显示该公司2阳极氧化工段废气、抛光工段废气均达标排放。
(三)偷排废水问题。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距离黄河大堤直线距离1.3公里左右,在该公司未发现偷埋暗管将废水排入黄河及周边土地和地下管网的现象。2020年、2021年河南省黄河流域排查,温县境内黄河干流无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已于12月20日停产,现场和公司周边未发现排放废水、废气现象。部分属实
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生产。
已办结
无
12
X410800000000202201040005
1.举报焦作市博爱县绿环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高政路13号,长期将污水处理站里的恶臭废水偷排至厂区附近的暗河及厂区外的空地,并趁雨天随雨水管道偷排,现厂区周边地下水已被污染,该公司还存在偷排有毒有害废气的情况。举报焦作市云创物质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2.焦作市、博爱县生态环境局监管及执法人员包庇违法企业,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博爱县
水,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焦作市博爱县绿环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高政路13号,长期将污水处理站里的恶臭废水偷排至厂区附近的暗河及厂区外的空地,并趁雨天随雨水管道偷排,现厂区周边地下水已被污染”问题,举报内容不属实。该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片项目涉及废旧塑料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举报所称“暗河”实为塑料分拣车间西南角直径12公分的水钻打的2个口。环境执法人员曾于2021年11月10日调用机械对水钻孔位置下进行开挖,发现地下为一处废弃砖砌烟道,烟道内无积水。打开的烟道可能向北延伸,执法人员使用探测仪对厂区北围墙外进行了超声波探测,未发现有外排管道存在。经对该公司四周进行调查,该公司东侧为农田,北侧为博爱县看守所,西侧为博爱县安氏木业有限公司,南侧为乡村道路。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内仔细排查未发现雨水管道。
(二)关于“该公司还存在偷排有毒有害废气的情况”问题,该内容部分属实。该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片项目不涉及废气,年产5000吨塑料回收再生颗粒涉及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氯化氢,但均不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内。废气治理工艺: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执法人员2022年1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5条再生颗粒生产线停产,无法进行检测,待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对其生产废气进行检测。经调阅最近一次2021年9月8日检测报告,报告内容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经查阅该公司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生产时设施正常运行。
(三)关于“焦作市云创物质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该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回收再生颗粒项目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外排。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执法人员2022年1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7条再生颗粒生产线停产,无法进行检测,待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对其生产废水、废气进行检测。经调阅最近一次2021年11月22日检测报告,报告内容显示废气和废水达标排放。经查阅该公司两套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生产时设施均正常运行。
(四)关于“焦作市、博爱县生态环境局监管及执法人员包庇违法企业,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环境执法人员根据省市“双随机抽查”、12369平台举报内容、日常监管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对企业的环保手续、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生产台账、生产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将查办结果进行了反馈,不存在包庇违法企业的行为。部分属实
1、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以上两家企业开展监测,根据检测报告,如有污染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2、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