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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2022年1月18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2-01-19 08:09:42 阅读量:-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800000000202201130002     温县温泉街道办事处西南王村27号,是一家无挂牌木材加工作坊,家中有雕刻机等多台设备,生产时扬尘大、噪音大,持续一年左右,附近邻居无法正常生活。 温县 大气,噪音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2022年1月14日,温泉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西南王村村委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对象为温县鹏鹏家具厂,位于温泉街道办事处西南王村西200米路北。主要产品为半成品家具;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锯1台、侧孔机1台、开料机1台,精密锯、开料机配套有布袋除尘器。
   该加工点在自家院内,采用彩钢瓦结构 ,部分墙面未完全封闭,生产噪音大,地面积尘较多,生产环境较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项目属于名录内木质家具制造211*,仅涉及分割,无喷漆环节,不纳入环评管理。但该加工点在居民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基本属实     温泉街道已对鹏鹏家具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取缔。目前,设备已拆除完毕,原材料已清理结束。  已办结
2 D410800000000202201130004     温县祥云镇闫庄村,举报人怀疑蟒河水受污染导致村内地下水源受污染,食用水浑浊呈乳白色,已经持续2年左右,当地镇政府未处理。 温县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经现场勘察,新蟒河水自上游孟州流经温县,经调阅温县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新蟒河温县上苑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祥云镇闫庄村2003年新打水井供全村使用,井深70米,距离新蟒河约380米,位于闫庄村委会院内,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井水浑浊呈乳白色情况(见附件)。
    2022年1月15日祥云镇人民政府结合卫生健康委,分别在闫庄村供水站、闫庄村村民白某某家采集出厂水1份和末梢水1份,各检测项目22项。参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两份检测报告显示仅浑浊度超标,结果分别为:7.5度、3.5度,标准限值为≤3度。其它检测项目均未超标。经县卫健委部门检测,分析原因,该村水质浑浊问题应为输水管道压力高,自来水中融入气体,经压力分解为微小气泡等原因造成,与人体健康没有直接联系,证明该村井水水质符合地下饮用水标准。
    目前温县正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覆盖祥云镇闫庄村,工程正有序推进,今年完成通水后闫庄村将使用优质的南水北调水源。
部分属实    
    1、祥云镇人民政府将结合温县水利局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县河长办组织各级河长加强巡防联防,确保河流水质及沿线饮用水水质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已办结
3 D410800000000202201130005     沁阳市崇义镇西葛万村,村北200米左右有一家无名养猪场,红色铁门门朝南,排污水直接排放进河道,刺鼻性气味非常大,由于是老房子,雨后可能会坍塌,存在安全隐患。 沁阳市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养猪场位于崇义镇西葛万村北,距离村庄约200米,养猪场东、西、北都是空地,南侧是一条涝河。该养猪场在2020年之前从事过生猪养殖,配套建设有三个沼气池,由于市场原因,近一年来未进行过生猪养殖。现业主在养猪场内饲养了二十余只鸡用于产蛋,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养鸡不产生污水。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外没有污水排放口,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进河道、刺鼻性气味非常大现象。该养殖场房屋安全,只有东边的围墙稍许向外倾斜,但已用支撑杆做加固处理。
部分属实   1、要求该养猪场业主春节前将公鸡清栏,蛋鸡养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粪污处理,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要求业主在东边围墙张贴安全警示。
已办结
4 D410800000000202201130006     沁阳市怀庆街道办事处北金村,打算今晚(1月13日)偷挖沁河沙土,举报人称现在钩机已到位,疫情防控点的值班人员预计今晚12点左右会打开防疫门卡,方便沙土运输。 其他 生态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1月13日晚,市河务局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开展了现场核实,经彻夜巡查、蹲守,在丹河桥施工现场发现未作业的钩机一台,未在防疫卡点发现有大型机械或运砂车辆通行,当晚未发现沁河河道内有非法采砂情况。   
部分属实     1、为维护该区域良好水事秩序,焦作河务局及时与焦作市河长办、焦作市水利局及沁阳市政府开展“一个持续、三个行动”,1月17日未作业的施工机械已撤离施工现场,丹河主要进滩路口完成封堵。
    2、联合市水利局及属地相关部门开展了沁河、丹河联合巡查,组织开展了普法座谈和集中宣传。
    3、联合市河长办进行了联合检查,督促进一步落实乡、村两级河长职责,有效防范该区域可能发生的非法乱采情况。
已办结
5 X410800000000202201130001     沁阳市王庄村、双磨村、石庄村这一带,分布了多眼取水井,还存在8座加油站,分别是石庄加油站、恒大加油站、东义合加油站、宾朋加油站、沁龙加油站、怀庆加油站、王庄加油站、桥北加油站,这些加油站正在污染着这一区域的地下水,严重威胁着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省里两年前就下文通知沁阳市政府,要求保护好水源地,拆除这一带的加油站,其中恒大加油站、宾朋加油站、沁龙加油站、怀庆加油站、王庄加油站被要求完全拆除、停止供电,但时至今日这些加油站仍然完好无损,照常经营。 沁阳市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的“沁阳市王庄村、双磨村、石庄村这一带,分布了多眼水井,还存在8座加油站,分别是石庄加油站、恒大加油站、东义合加油站、宾朋加油站、沁龙加油站、怀庆加油站、王庄加油站、桥北加油站,这些加油站正在污染者这一区域的地下水,严重威胁着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这8座加油站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证等手续。其中5座位于怀庆办事处,分别是怀庆加油站、沁龙加油站、中石化王庄加油站、宾朋加油站、恒大加油站,属于沁阳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已于2020年11月30日前对5家加油站采取了停止供电、禁止生产等措施。其余3座加油站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外。经查阅住建部门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106项因子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存在加油站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关于反映的“省里两年前就下文通知沁阳市政府,要求保护好水源地,拆除这一带的加油站,其中恒大加油站、宾朋加油站、沁龙加油站、怀庆加油站、王庄加油站被要求完全拆除,停止供电,但时至今日这些加油站仍然完好无损,照常经营”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因这5座加油站违反停产要求,存在私自接电经营的现象。2021年6月8日,沁阳市政府责成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对以上5座加油站采取强制断电措施,至今未经营。
部分属实     责令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禁止上述5座加油站生产,确保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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