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1
山阳区马作村光亚街道下水沟,臭气熏天,投诉人称想要改造;马作有家橡胶厂夜间偷偷生产内胎。
山阳区
水、环境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山阳区马作村光亚街道下水沟,臭气熏天,投诉人称想要改造”的问题。该问题属实。该下水沟位于马作村东路中段,长度大约6米。前期该下水道出现了淤堵,在疏通的过程中,清掏的垃圾没有及时清运,造成异味。目前,下水道已畅通,可以满足群众的日常排污,并不需要改造。
(二)“马作有家橡胶厂夜间偷偷生产内胎”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排查,目前马作村没有橡胶生产企业,群众举报的橡胶厂应是马作村众胜橡胶厂,该厂已于2017年6月30日开始拆除设备,2017年7月7日设备拆除完毕,该企业已不具备生产能力。目前厂区只做为中转仓库使用。基本属实
1、马作村已于17日对下水道进行维修、疏通恢复原貌,清理出来的垃圾及时清运。并加大日常对下水道的管护,出现淤堵及时疏通,确保日常排污顺畅。
2、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违规生产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全力消除环境隐患,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已办结
无
2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2
修武县东皇村村东,城市垃圾管理站西边,有一家无名厂,厂是蓝色彩钢瓦大门,投诉人称好像是生产食品添加剂,味道非常大,且污水排到农户大棚。
修武县
水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东皇村”实为修武县王屯乡东黄村。经现场勘查,在王屯乡东黄村东南约500米、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西约300米处有一处院落,该宗土地为王屯乡东黄村集体所有,该村村民刘某长期租用经营。2017年1月1日,王某与刘某签订租赁协议,租用该场地建设年产4500万块修武县小中洁净型煤有限公司,占地10亩,厂区院内西侧建设有1800平方米的蓝色彩钢瓦大棚。按照《焦作市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及配送网点撤并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9〕106号)要求,该洁净型煤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份进行政策性撤并,型煤生产设施设备已清除。之后刘某在该场地停放农机设备和车辆。
2022年1月15日,经现场查看,该院内未发现破碎、清洗等生产设施设备,彩钢瓦大棚中停放有农耕农机车辆、设备,在院落中央硬化地面处露天晾晒约3吨左右已经提炼过骨胶的动物骨头(极易破碎),且现场无异味,据当事人刘某称,骨头晾晒过后进行碾压、施肥。该院落紧邻西侧有16座蔬菜大棚,属王屯乡东黄村村民王某经营,每个大棚占地约600平方米。2022年1月16日,王某出具证明,该院未向蔬菜大棚内排放污水。部分属实
2022年1月19日,刘某已将晾晒的骨头进行清理。
已办结
无
3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3
武陟县龙源路公元596东边路南,海鲜大排档里面的顺丰汽修厂,没有危废处理,润滑油和漆桶自行处理;喷漆房形同虚设,很少使用,露天喷漆;没有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
武陟县
大气,土壤,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顺丰汽修厂”全称为武陟县兴华路顺风汽车维修部,位于武陟县兴华路东段路南,公元596小区东侧,海鲜大排档院内,属个体工商户,主要以修理小型汽车为主。按照2021年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维修部为环评豁免类项目。2022年1月1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维修部建设有约15平方米的喷漆房,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未发现露天喷漆现象,但存在润滑油等危废存放不规范、未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废油回收合同、厂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部分属实
1、责令该汽修厂暂停营业,全面整理厂区环境,并定期进行保洁。
2、责令该汽修厂按要求处置危险废物。1月18日,已与武陟富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目前维修部危废存放间已整改到位,润滑油等危废已处理到位。 已办结
2022年1月 16 日,县交通运输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维修股股长张某浩同志给予诫勉处理。
4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4
中站区李封电厂南边大院,房地产开发,昨晚(2021年1月13日)拉土施工,扬尘大,导致到处都是灰尘,影响居民生活。
中站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中站区李封电厂南边大院,房地产开发。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区域为焦煤集团下属焦作李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家属区排房,属李封办事处怡光社区管辖。2011年,焦煤集团实施沉陷区治理项目,对该区域进行了拆迁,遗留有部分建筑垃圾未清理;2017年,焦煤集团将“三供一业”移交中站区人民政府。该区域东侧为焦作李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中街家属区,其中,5#、6#楼被鉴定为C级危房,为保障群众住房安全,中站区计划在该区域建设安置房,用于安置搬迁群众。目前,搬迁安置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未开工。
(二)昨晚(2021年1月13日)拉土施工,扬尘大,导致到处都是灰尘,影响居民生活。该问题部分属实。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中站辖区内每个社区均需要设置2个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且要求采样点要选择开阔通风场所,该区域符合相关要求,怡光社区遂将此处确定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由于时间紧,且还需进行场地平整,怡光社区连夜进行了建筑垃圾清运,清运过程中使用雾炮进行湿法作业,但确实存在扬尘现象。部分属实
1、对建筑垃圾清运后的裸露地面用土工布进行覆盖。
2、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督导,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措施,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坚决依法依规处置。已办结
无
5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5
博爱工业园区的金隅水泥厂毁山,破坏生态环境。
博爱县
生态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金隅水泥厂是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2004年3月2日原河南省环保局予以审批(豫环监〔2004〕30号),2006年原焦作市环保局予以验收(焦环开验〔2006〕9号)。该公司石灰石生产矿区位于寨豁乡馒头山村,矿区面积1.8093平方公里,年生产规模105.36万吨,2020年7月1日原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件号码为:C4100002015127110140869),有效期限:2016年9月—2046年1月。2020年9月1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号码为:(豫)FM[2020]XHLC377Y安许证字,有限期限: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该矿山各项手续齐全。
该石灰石生产矿区在生产过程中按要求采取阶梯式自上而下开采,采矿作业面采用中深孔钻孔在爆破时采用水袋式降尘,石灰石在破碎料口棚化,安装有喷水设施进行降尘;破碎机、上料口、筛分机和中转站都安装有除尘设施,并购买洒水车对道路洒水;石灰石从破碎到皮带输送再到仓储,实施了全封闭传输。堆料场地使用两台雾炮装置进行降尘,厂区道路硬化,每天定时洒水;装料时棚化并安装卷闸门,运输车车厢采用移动式滑轮篷布覆盖;石料储存进行覆盖,运输车经洗车机除尘后由公路运输到山下公司。基本属实
博爱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的监管,大力开
展矿山复绿工程。对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有关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治理效果。已办结
无
6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6
马村区鸿运商城最南边,商户将所有白色粉末堆放在门口,大概有一二百吨,已堆放一年之久,扬尘严重。
马村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该举报内容与2022年1月6日第8批D410800000000202201050002号批转信访举报件相同,为重复信访举报件。
举报人所称商户位于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鸿运商城K12-101,115号,该商户为焦作市马村区盛邦装饰材料经营部,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关于“商户将所有白色粉末堆放在门口,大概有一二百吨,已堆放一年之久,扬尘严重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焦作市马村区盛邦装饰材料经营部位于鸿运商城南区,商户北侧、西侧为鸿运商城街道,南侧为空地。在该商户门店西北侧街道旁、门店西侧街道两旁、门店南侧空地等4处堆放有腻子粉(全部为密闭袋装),底部放置木制托盘并用防水塑料布进行密闭覆盖。经询问商户经营者祝某玲,该商户未从事生产加工腻子粉行为,腻子粉为外购销售,门店旁四处腻子粉堆放点共堆放约30余吨。该商户袋装腻子粉原存放于仓库,因2021年7.20洪灾影响,仓库被淹损失较大,由于目前仓库仍未恢复使用,该商户将袋装腻子粉存放在门店旁。经现场查看,腻子粉密闭袋装,无白色粉末裸露堆放问题,底部有木制托盘并使用防水塑料布进行密闭覆盖,无扬尘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马村区已要求待王街道办事处加强鸿运商城的监督管理,确保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加强鸿运商城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已办结
无
7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7
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该村将生活污水排到村东,污染环境。
示范区
水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该信访举报内容和省委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X410800000000202201100001)信访举报件重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全村共378户。根据《焦作市示范区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奖补实施方案》(焦示管办〔2019〕12号)通知要求,小梁庄村分别于2019年、2021年分两批次开展户厕改造工作,共计完成户厕改造278户。由于前期暂无污水处理设施,户厕改造前及改造后的厕所污水暂存放在各家化粪池内,由村民定期拉运浇灌自家农田。改造后的厕所为水冲式厕所,污水量及拉运频率有所增加。2019年9月,个别村民不自觉将化粪池内污水和生活污水偷排至村东南一处荒地中,镇村干部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安排罐车对污水进行抽取清理。小梁庄村污水处理项目于2022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村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2022年1月15日下午,在小梁庄村东边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厕所污水乱排乱放、恶臭难闻现象。部分属实
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和维护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已办结
无
8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8
武陟县小董乡桥庄村亲子乐园对面的木材加工厂,另一家木材加工厂在马路路西,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
武陟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乔庄村亲子乐园对面的木材加工厂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情况。该厂位于武陟县小董乡乔庄村村北约500米,负责人为乔某,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厂主要以废旧木材为原料,通过破碎、粉碎、挤压生产生物质颗粒,在生产过程中会有粉尘、噪音产生。2022年1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粉碎、挤压工序在密封车间内,配套安装有旋风除尘器等治污设施,车间地面有积尘;破碎工序设置在室外,原料露天堆放。
(二)关于马路路西另一家木材加工厂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情况。该厂为武陟县光远木材厂,位于武陟县小董乡乔庄村村西约2公里,距小董乡乔庄新起点幼儿园约120米,负责人为乔某光,办理有营业执照。该厂以废旧木材为原料,通过破碎粉碎生产木屑,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安装有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但厂房未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噪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厂木材加工项目属豁免类项目。2021年12月至今,该厂由于疫情原因未开展生产活动。2022年1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按要求对车间进行封闭。部分属实
1、责成小董乡政府立即对乔某木材加工厂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对生产原料进行清理。目前已拆除清理到位。
2、督促武陟县光远木材厂加快整改,对厂房进行全封闭。目前已封闭到位。
3、针对武陟县光远木材厂厂房封闭不严问题,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立案。阶段性办结
2022年1月18日,小董乡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乔庄村党支部副书记乔某意予以诫勉处理。
9
D410800000000202201140009
武陟县小董乡桥庄村亲子乐园附近,勒马河河堤,村长私自挖土售卖。
武陟县
生态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勒马河河堤位于武陟县小董乡乔庄村北,距乔庄村亲子乐园1.3公里左右。2022年1月15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挖土迹象。经小董乡纪委调查,未发现乔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张某喜有在勒马河河堤周边私自挖土售卖行为。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自挖土售卖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
已办结
无
10
D410800000000202201140010
武陟县詹店镇东大刘庄,村西北角,刘小毛的新家,外地人养狗扰民,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武陟县
大气,噪音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点位位于武陟县詹店镇东大刘庄村西北角居民区一处院内,户主为刘某毛。2021年12月中旬,詹店镇溜村村民吉某旺租赁此院用于养狗。2022年1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院内共养有11只狗,其中大狗9只、幼犬2只,现场有粪便气味产生。经询问村干部,该养殖户产生的噪音和气味确系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属实
责成詹店镇政府对该养殖户所养的狗和粪便进行清理,并对场地进行消杀灭菌,消除环境影响。目前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