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800000000202201150001
山阳区解放东路上冯庄村金结巷,东边紧邻有一个篮球场,夜间中午噪声扰民,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重复举报(D410800000000202201060005、D410800000000202201070005、D410800000000202201090008):被举报人多次与其协商,称将露天篮球场加装为室内篮球场,并给举报人加装隔音玻璃,但举报人要求必须取缔拆除。
山阳区
噪音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位置位于解放中路金结巷54号东临,招牌为“有球必应篮球公园”的室内篮球运动场地,该篮球场实际经营者为“焦作市山阳区有球必应体育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程序合法,营业执照地址与该场地实际地址一致。根据疫情管控要求,该篮球馆于1月9日停止营业。
(一)篮球场夜间中午噪声扰民,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问题。经实地查看,篮球场距离金结巷居民较近,该篮球场对室内西侧墙壁做了隔音措施。经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晚9:00。针对问题组织专人走访解放中路金结巷54号居民及周边群众共20人次(18人),并随机填写了走访调查记录表20份,除金结巷54号居民反映篮球场营业时间较晚对其生活造成了影响外,周边居民沟通同意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30)。根据疫情管控要求,该篮球馆目前处于关闭状态,无法检测噪音。待疫情管控要求解除后,将第一时间对该篮球馆依据标准进行噪音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超标,将对篮球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将露天篮球场加装为室内篮球场,要求必须取缔拆除问题。经走访,该场地原为冯河村预制厂其中的一部分,属冯河村集体建设用地,冯河村村民冯某某1989年与冯河村委会签订有租地合同。2021年3月,有球必应体育公司从冯河村村民冯某某处租得目前使用的土地,并在此宗地上对原场地进行了修整,于2021年10月通过翻建建成两座大棚用于篮球运动。该场地为中星街道办事处冯河村四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给举报人加装隔音玻璃问题。经调查,篮球场负责人为最大限度减少对隔壁住户生活环境的影响,在其同意的情况下愿意为其加装隔音玻璃。部分属实
根据走访调查意见建议,与周边居民和该篮球场负责人沟通,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待疫情管控要求解除后,第一时间对该篮球馆依据标准进行噪音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超标,将对篮球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无
2
D410800000000202201150002
武陟县三阳乡中聂村反映:2021年9月,宁郭村、邱庄村和张庄村共同将生活污水通过明管,过327国道流至山煤集团外东北角一坑内,直接流进中聂村200亩农田内,导致周围农田无法正常耕作,中聂村村民曾阻止对方设明管,双方发生冲突,由此向上级反映该问题未得到解决。
示范区
水,土壤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地点位于G327国道南侧山煤集团东北侧大坑的东南侧。大坑占地约28亩,隶属宁郭镇张庄村,坑内地势低洼,常年荒废。
(一)关于“2021年9月,宁郭村、邱庄村和张庄村共同将生活污水通过明管,过327国道流至山煤集团外东北角一坑内,直接流进中聂村200亩农田内”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该大坑周边未见有管道相连,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或其他污水排入。宁郭镇宁郭村和邱庄村两个村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后进入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张庄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二)关于“导致周围农田无法正常耕作”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7月20日前后,焦作地区遭遇多年未见强降雨,因该大坑地势低洼,周边雨水大量流入坑内,水满后外溢,造成周边农田雨水积存,最终导致周围农田缓种。2022年1月16日,现场勘察时,大坑外东南侧低洼处约3亩田地仍有积水。
(三)关于“中聂村村民曾阻止对方设明管,双方发生冲突,由此向上级反映该问题未得到解决。”该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人所述“设明管”,是指汛期排涝沟疏通过程中,在国道G327与菏宝高速交叉口立交桥下南侧一饭店门前所埋排涝管;因武陟三阳乡中聂村村民阻工,致使排涝沟疏通工程停工,不能继续向东疏通。双方未发生冲突,宁郭镇也未接到过举报人所述问题的投诉或信访。部分属实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宁郭镇进一步与武陟县三阳乡协商,对原有排涝河进行疏通开挖,延伸至蒋沟河,满足附近村庄汛期排涝需要。
已办结
无
3
D410800000000202201150003
武陟县圪垱店镇毛庄村3组,从村小学门口一直往北走50米左右,在民房内,是一家私人养羊厂,老板叫马某井,养殖垃圾不经处理直接排在马路上,刺鼻性气味大,举报人怀疑该厂老板与村委有关系,之前向多部门反映过未解决。
武陟县
大气,固废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的羊场位于圪垱店镇毛庄村中心街路北东三排宅院内,户主马某井,羊舍由废旧住宅改建而成,面积约60平方米。2022年1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羊场存栏肉羊50只左右,院内外未闻到明显异味,羊舍周边有轻微气味;临街放置3个垃圾箱(内有生活垃圾及养殖垃圾),未在周边马路发现养殖垃圾。经调查,圪垱店镇政府、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畜牧中心等部门之前均未收到相关举报。部分属实
1、2022年1月18日,已将该羊场搬迁至毛庄村村西路南一废弃猪场内,羊圈内粪便已清理到位。
2、责令圪垱店镇夯实网格监管责任,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
2022年1月17日,圪垱店镇纪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毛庄村村委委员毛某成给予诫勉处理。
4
D410800000000202201150004
武陟县迎宾大道西600米路北,江河纸业,举报人称:该厂于十年前搬来后附近地下水被污染,2021年三方检测显示附近饮用水不达标,且生产时刺鼻性气味非常大,已经腐蚀铜管与附近居民家中冰箱,多次反映未果,要求尽快处理。
武陟县
水,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文化路555号,主要产品为无碳复写纸、热敏传真纸、离型原纸等中低定量的特种纸。2004年5月21日,该公司年产5万吨无碳复写纸技改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豫环监〔2004〕81号);2008年11月11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豫环保验〔2008〕87号)。2008年10月16日,该公司年产20万吨高档文化用纸扩建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豫环审〔2008〕237号);2012年2月1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5万吨无碳复写纸项目通过环保验收(豫环评验〔2012〕7号);2014年9月16日,项目二期工程两侧年产15万吨高档文化用纸项目通过环保验收(豫环审〔2014〕352号)。2010年9月21日,该公司年产30万吨造纸生产线扩建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豫环审〔2010〕222号);2019年9月5日,项目中4万吨工程通过环保验收。2013年9月11日,该公司年产30万吨造纸生产线扩建项目锅炉变更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豫环审〔2013〕409号);2018年5月30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2018年10月29日,项目通过固废和噪声环保验收。该公司办理有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800740722586T001P),按要求建设了水、气处理设施,安装了大气和水在线监测设备。
2022年1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废水处理达标后经管网排入二干排,厂区内有轻微的木浆气味。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村庄为北贾社区,武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报告(2021年11月)显示,北贾社区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调取废水、大气在线监测数据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焦作开通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四个季度的废水、废气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5日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部分属实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无
5
X410800000000202201150001
位于武陟县詹店镇雁赵庄村,老还乡路北100米处(经纬度:35.044020° N.113.575501° E 海拔89.3米)倾倒大量生活、化工及建筑垃圾,采用先挖农田土层下2米的面沙,出售获利每亩约15000元,然后利用挖的深坑填埋垃圾,严重污染地下水资源,破坏基本农田,挖的深度至12米约总面积40余亩,该块地为本镇何营西村何某学以养鱼名义承包来掩盖事实,因为何某学的亲兄弟何某生在本镇巡逻队工作的便利条件,为其提供保护才造成恶劣影响。
武陟县
水,土壤,固废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举报人所反映大坑位于武陟县詹店镇雁赵庄村老还乡路北100米处。原为詹店镇何营西村鱼塘,2013年至2019年,何营西村村民何某学承包该鱼塘养鱼。2019年9月之后,该鱼塘废弃。
2022年1月16日现场调查时,发现鱼塘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未发现有化工垃圾。经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未发现挖土售卖获利行为。经詹店镇纪委调查,何某学的弟弟何某生为詹店镇执法队工作人员,未发现何某生有利用工作之便为何某学提供保护行为。2022年1月1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焦作开通环保有限公司)对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基本属实
1、责令詹店镇政府对坑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清理。1月20日,已全部清理到位。
2、加强监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
2022年1月18日,詹店镇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詹店镇巡逻队员闫某腾给予诫勉处理。
6
X410800000000202201150002
举报河南省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焦作马村区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应急事故中,违规操作,300多吨危险废物不知去向。
马村区
其他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该举报内容与2022年1月6日第7批X410800000000202201040002号批转信访举报件相同,为重复信访举报件。
(一)举报所称河南省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2018年焦作马村区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应急事故中危险废物问题,该情况属实。2017年7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环境执法人员对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大李庄村有人非法处置不明废物进行调查。经河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后确定为危险废物。因该案件涉嫌环境犯罪,市公安局马村分局2017年7月26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大李庄废弃的小煤窑、土门掌村东北角和南岗村北地等三个地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共计400吨左右。相关人员已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为妥善处置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和受到污染的土壤,2017年11月28日原马村区环保局与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签订了处置服务合同书,负责处置该案件中的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
(二)举报所称河南省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焦作马村区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应急事故中违规操作,300多吨危险废物不明去向问题,该情况不属实。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对三个倾倒点的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进行清运,2018年2月4日全部清运完毕,共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2110.12吨。其余受轻微污染的土壤,根据《焦作市马村区7.10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应急事件处置方案》相关要求,最终由焦作市红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开始清运进行煅烧处置,至2018年11月下旬全部处置完毕,共处置受轻微污染土壤7859.1吨。2019年对土门掌村、南岗村、大李庄村等三个倾倒地点采取了回填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根据以上情况,不存在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操作致使300多吨危险废物不明去向问题。部分属实
马村区已要求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的监督巡查,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安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
已办结
无
7
X410800000000202201150003
武陟县城区香格里拉小区,近一期我住小区对面朝阳三路南侧嘉里中心工地一直在昼夜施工,不仅噪音扰民,车辆带泥上路非常严重,严重污染了城区环境,听说在此期间天气重污染管控,工地不允许动土,又没有合法手续。
武陟县
噪音,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工地为武陟县众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嘉里中心公寓项目,位于武陟县城区朝阳三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占地7.7亩,共规划建设2栋商住楼,建成可容纳272户居民。该项目已办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022年1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已停工,设置有围挡,路面泥土已清理到位;但未安装场区喷淋和车辆冲洗装置,有大面积黄土裸露。部分属实
1、由龙泉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该工地落实停产整改措施,安装相关抑尘设施。目前已整改到位。
2、由县住建局负责,对该项目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未安装抑尘设施等违规行为已依法查处。
3、加强巡查监管,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车辆带泥上路等现象发生。已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