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1
解放区新华中街枫华园小区丁家胡同,胡同内生活污水横流。
解放区
水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该举报中的丁家胡同位于解放区民生街道办事处枫华园社区西南位置,东西走向,东至团结西街、西至新华中街,全长约200米。经排查未发现丁家胡同内有生活污水横流的问题,在排查中发现该胡同与团结西街交叉口有一处雨水排水口,有人将生活污水倒入其中。部分属实
解放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已于当日(1月18日)将排水口清理干净并加装水篦。
已办结
无
2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2
解放区世纪新区楼下,中医院斜对面烂摊摊,上客时油烟气味刺鼻。
解放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该举报中的烂摊摊位于解放区民生街道办事处解放中路世纪新区南门东临,为一家火锅店。经查,该火锅店为接手再营业饭店,于2020年11月2日注册,有就餐座位80个,为中型饭店,按要求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测,该饭店1月18日中午13点05分油烟排放浓度为0.72mg/ m³,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低于大中型饭店排放限值1.0mg/ m³ )。其油烟净化设施陈旧老化,造成上客时油烟气味较重。部分属实
解放区城管局对该火锅店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自1月18日起,限期3日内整改完毕),该火锅店已于1月20日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并规范安装到位,经现场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27mg/ m³,符合相关标准。
已办结
无
3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3
解放区解放西路与牧野路交叉口东北角,有人在该地倾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且围墙倒塌形成一定安全问题。
解放区
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现场排查发现解放区解放西路与牧野路交叉口东北角向北50米处有少量生活垃圾,有一段临时墙部分坍塌(约10米长),存在安全隐患。基本属实
1、关于生活垃圾问题,上白作街道办事处已于当日(1月18日)将其清理完毕。
2、关于临时墙坍塌问题,上白作街道办事处已于1月19将其坍塌危险部分拆除完毕,消除安全隐患。已办结
无
4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4
沁阳市山王庄镇张坡村北部太行山,紧邻焦克路山内偷挖采石,严重破坏生态问题。村内耕地被占开成煤厂,扬尘严重。
沁阳市
生态,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沁阳市山王庄镇张坡村北部太行山,紧邻焦克路山内偷挖采石,严重破坏生态问题”。该问题不属实。1月18日下午,山王庄镇政府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山办,再次对张坡村北部太行山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私采乱挖痕迹。山王庄镇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常巡查中也没有发现张坡村北部山区有偷挖采石的现象,不存在反映的在山王庄镇张坡村北部太行山内偷挖采石,严重破坏生态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村内耕地被占开成煤厂,扬尘严重”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山王庄镇政府核查,山王庄镇张坡村辖区现有6家煤炭企业,分别是:沁阳市山晋煤炭有限公司、沁阳市金煊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沁阳市凯翔煤炭物资有限公司、沁阳市佳腾物资有限公司、沁阳市尚德能源有限公司、焦作市睿恩经贸有限公司,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登记等手续。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山王庄镇张坡村6家煤炭企业所占土地均为二调建设用地,不存在村内耕地被占情况。6家煤炭企业全部建设有密闭的料仓,所有生产作业全部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配套建设有喷淋、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经查阅6家企业上年度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颗粒物排放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由于煤炭企业的特性,存在场地路面清扫不彻底、地面有积尘的现象,导致重型载货车辆带泥带灰上路产生扬尘的情况。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北山保护、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积极引导煤炭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煤炭企业积极转型,利用现有用地进行转型升级,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新产业、新业态、新行业项目。
3、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私挖乱采现象,确保辖区煤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道路扬尘降至最低,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办结
无
5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5
修武县七贤镇申国村,村内4,5家豆腐加工作坊,生产时用煤炭燃烧,冒黑烟,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一家老板姓陈,下午2点左右生产。(举报人称无法找到具体地址可走访附近村民)。该件已办结并公示,举报人称现在该作坊仍正在作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
修武县
大气,水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修武县七贤镇申国村,村内4,5家豆腐加工作坊,其中一家老板姓陈,下午2点左右生产”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1月8日,七贤镇政府对申国村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该村仅1家豆腐加工作坊,经营者为该村村民陈某。该店于2013年7月11日在原修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2019年4月11日通过市场监管局审验,但无小作坊登记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小作坊生产经营手续。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月8日对陈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修市监责改〔2022〕2号)。陈某因年龄和身体原因不再经营小作坊,并于2022年1月10日将大豆研磨机等设备进行清理。
(二)关于“生产时用煤炭燃烧,冒黑烟”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1月8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市场监管局、七贤镇政府对该店进行调查,现场存在1个土制燃煤炉灶、堆放有约2吨煤炭。该店在蒸煮过程中使用煤炭进行加热,加热过程中存在冒黑烟现象。因申国村位于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型煤等燃料,七贤镇政府于2022年1月8日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2年1月10日,燃煤炉灶已拆除到位。
(三)关于“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该问题不属实。该店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泡洗大豆的污水,每天用水量约1吨。清洗大豆的污水通过自家下水道进入村污水管网排至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关于“现在该作坊仍正在作业”问题。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1月18日,经现场检查,燃煤炉灶、大豆研磨机等设备已经拆除到位。陈某于2022年1月11日开始,每日从辉县市正阳豆制品加工厂购进600斤豆腐进行售卖。部分属实
1、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监管作用,加大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管力度,严防严控散煤复烧,确保禁燃区内“散煤”清零。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加工行业的监管,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保障全县食品安全。 已办结
无
6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6
修武县原化肥厂内(大通化肥厂),现在厂内是家洗煤的散乱污,无任何手续。
修武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原化肥厂内(大通化肥厂)”实为河南大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修武县云台大道中段东侧。2009年12月31日,年产4万吨甲醛及3万吨甲缩醛建设项目经原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焦环开函〔2009〕177号),2011年8月,因资金链中断,至今未恢复生产。
2021年11月17日,焦作市山阳区中星办寺河村村民刘某忠与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原堆煤场从事煤矸石洗选,2021年12月份开始生产。经现场查看,该煤矸石洗选场堆放约400余吨从山西购买的煤矸石,现场存在一台煤矸石清洗设备,生产工艺为:煤矸石—洗选—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煤水排至该公司600立方米的水池,循环使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第三项第6条“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要求,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但该煤矸石洗选场无任何手续,且该公司被列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要求,该公司在未经治理与修复的前提下不能新上任何项目。属实
1、2022年1月18日,五里源乡人民政府对该煤矸石洗选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设备,清除物料。截至1月22日,该煤矸石洗选场生产设备、物料已清理到位。
2、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已办结
2022年1月21日,五里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五里源乡东板桥村包村干部王某进行约谈。
7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7
武陟县朝阳一街北黄河大道东木栾大道西,举报人称有一无任何手续修建的人工湖,武陟县人民政府征占举报人房屋,称补偿款至今未补偿到位,现场地正在进行绿化施工,存在生态环境问题。(重复举报,同D410800000000202112300001、D410800000000202201030003、D410800000000202201070002,举报人对公示办理结果不满意)。
武陟县
生态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与交办单D410800000000202112300001、D410800000000202201030003、D410800000000202201070002反映为同一问题。
举报件反映问题点位位于武陟县城区水系项目二干排城区段。武陟县于2019年把此段列入城区水系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一是修建箱涵排水工程,暗渠排放生活排水,改善空气质量;二是改造民兴、民乐两座危桥,解决出行安全隐患;三是对原有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加宽,利用再生水增加生态水面;四是在河两岸增加绿化面积及居民健身设施,美化周边环境。项目建成后,二干排生态用水量将得到持续补充,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一)关于无任何手续修建人工湖问题。该问题不属实。武陟县城区水系项目为二干排城区改造升级项目,并非平地挖人工湖。该项目的立项、初设、环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水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各类手续齐全。
(二)关于武陟县政府征占举报人房屋,补偿款至今未补偿到位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二干排城区段所用土地为原用地和其他用地拆迁,属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无需履行征地程序,不存在征地程序违法行为。为服务城区水系项目建设,2018年武陟县实施龙源街道仲许片区域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征迁592户,其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拆迁的586户均已补偿到位,其余6户因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完成拆迁,故未补偿到位。
(三)关于现场地正在进行绿化施工,存在生态环境问题。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绿化等措施。2022年1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河道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绿化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继续细致深入做好6家未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尽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到位。
已办结
无
8
D410800000000202201170008
博爱县丰收路,中石化加油站对面彭鑫橡胶有限公司,刺鼻气味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入大沙河内,污染环境(同D410800000000202201100001,举报人不满意办理结果)。
博爱县
水、大气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中提到的彭鑫橡胶有限公司,实为焦作市鹏鑫橡胶生产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45000吨高强力还原胶项目,由原焦作市环保局于2011年12月31日批复,文号《焦环审〔2011〕84号》,一期年产20000吨项目于2015年10月16日由原焦作市环保局完成验收。该公司北临高铁沿线,西临天鸿药业,南侧为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道,东侧为农田,东北方向距离大沙河约1.5公里。
该公司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设备间接冷却水、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水、气体冷凝器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设备间接冷却水主要为脱硫罐、开炼机、精炼机等设备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冷却水作为热交换介质,不与原材料及产品接触,水质变化不大,采用冷却池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于脱硫罐物料配水,不外排;气体冷凝器间接冷却水在列管内与热蒸汽间接换热,不直接接触,水质变化不大,升温后的冷却水作为职工洗浴用水,使用后汇合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一体化(调节池+接触氧化池)设施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向大沙河排放污水的管道。县水利局出具了该企业未有向大沙河排污的情况说明。2022年1月11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不存在刺鼻气味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入大沙河内,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