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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第26批 2022年3月2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2-03-02 16:21:15 阅读量:-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0 D410800000000202201100002 中站区佰利联往河口村、刘庄村、西张庄村中间的山沟倾倒工业垃圾。 中站区 土壤     经查,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举报件中所称的中站区佰利联全称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件中所称的工业垃圾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沉淀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产生的固相物质钛石膏,俗称黄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结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出的《河南焦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石膏堆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报告》,认定钛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类。
    该公司为规范化固废管理,利用当地废弃石料厂及部分闲置坡地、荒沟,自2011年起设置规范化钛石膏堆场,截止目前共计使用堆场3处,2019年9月为方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上述所有堆场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将其编为6个点位(堆场分布图及周边村庄距离见附图)。其中:
刘庄南堆场(包含1#、5#、6#):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区龙翔办事处刘庄村南侧自然沟壑。1#和5#堆场2011年年底建成,2012年投用;6#堆场2015年建成,2019年投入使用。底部均铺设覆膜土工布防渗。目前1#堆场局部仍在使用,大部分完成覆土绿化,5#、6#已全部完成覆土绿化。现有库存约270万吨,覆土平整面积205亩。
    寺后堆场(包含2#、3#):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区龙翔办事处寺后村南侧。3#堆场2012建成、2#堆场2014建成,底部均铺设覆膜土工布防渗。使用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目前已完成覆土绿化及复耕;现有库存约220万吨,覆土平整面积170亩。
刘庄北堆场(4#):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区龙翔办事处刘庄村北侧自然沟壑。2014年建成,底部铺设覆膜土工布防渗。2015年底投用,目前仍在使用,部分已完成覆土绿化;现有库存约300万吨,覆土平整面积230亩。
由于周边村民不了解情况,反映黄泥有污染问题,也出于企业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该公司于2019年9月起,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上述所有堆场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历经2年的系统调查、评估后,于2021年9月完成《河南焦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石膏堆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评价通过开展现场踏勘、高程测绘、物探、布点采样、检测等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最终给出评价结论表明,该公司钛石膏堆场周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该报告同时建议:(1)制定堆场周边地下水和黄泥危险特性监测计划,对堆场周边地下水进行跟踪检测,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对黄泥危险特性进行检测分析;
  (2)建立健全堆场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保管理,注意道路抛洒及扬尘管控,定期对堆场、运输道路以及收集水池等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建立运行台账,加强风险防范;
  (3)建设单位应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黄泥的产生量,并加强黄泥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减少黄泥堆存。
  (4)堆场停用后期管理中覆土厚度不应低于1米,并严格控制覆土质量,使用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环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筛选值管控标准。
该公司每季度对周边地下水进行一次检测,每半年对固废进行一次日常检测,确保黄泥的堆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制订了堆场环保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覆土厚度做到了不低于1.2米,使用土壤符合标准。
基本属实   1、责令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检测频次做好日常监管;
  2、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有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3、2022年2月2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举报的三个村庄及两个黄泥堆场进行了检测采样,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将根据结果进行办理。
阶段性办结
11 D410800000000202201130001 中站区龙洞乡龙翔办事处,佰利联在龙翔办事处刘庄村和西张庄村交界处的山沟倾倒化学废料,对村民生活产生影响。
中站区 土壤   经查,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举报件中所称的中站区佰利联全称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件中所称的化学废料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沉淀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产生的固相物质钛石膏,俗称黄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结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出的《河南焦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石膏堆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报告》,认定钛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类。
  该公司为规范化固废管理,利用当地废弃石料厂及部分闲置坡地、荒沟,自2011年起设置规范化钛石膏堆场,截止目前共计使用堆场3处,2019年9月为方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上述所有堆场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将其编为6个点位。其中:刘庄南堆场(包含1#、5#、6#):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区龙翔办事处刘庄村南侧自然沟壑。1#和5#堆场2011年年底建成,2012年投用;6#堆场2015年建成,2019年投入使用。底部均铺设覆膜土工布防渗。目前1#堆场局部仍在使用,大部分完成覆土绿化,5#、6#已全部完成覆土绿化。现有库存约270万吨,覆土平整面积205亩。
  寺后堆场(包含2#、3#):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区龙翔办事处寺后村南侧。3#堆场2012建成、2#堆场2014建成,底部均铺设覆膜土工布防渗。使用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目前已完成覆土绿化及复耕;现有库存约220万吨,覆土平整面积170亩。
刘庄北堆场(4#):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区龙翔办事处刘庄村北侧自然沟壑。2014年建成,底部铺设覆膜土工布防渗。2015年底投用,目前仍在使用,部分已完成覆土绿化;现有库存约300万吨,覆土平整面积230亩。
  由于周边村民不了解情况,反映黄泥有污染问题,也出于企业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该公司于2019年9月起,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上述所有堆场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历经2年的系统调查、评估后,于2021年9月完成《河南焦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石膏堆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评价通过开展现场踏勘、高程测绘、物探、布点采样、检测等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最终给出评价结论表明,该公司钛石膏堆场周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该报告同时建议:(1)制定堆场周边地下水和黄泥危险特性监测计划,对堆场周边地下水进行跟踪检测,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对黄泥危险特性进行检测分析;
  (2)建立健全堆场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保管理,注意道路抛洒及扬尘管控,定期对堆场、运输道路以及收集水池等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建立运行台账,加强风险防范;
  (3)建设单位应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黄泥的产生量,并加强黄泥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减少黄泥堆存。
  (4)堆场停用后期管理中覆土厚度不应低于1米,并严格控制覆土质量,使用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环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筛选值管控标准。
  该公司每季度对周边地下水进行一次检测,每半年对固废进行一次日常检测,确保黄泥的堆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制订了堆场环保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覆土厚度做到了不低于1.2米,使用土壤符合标准。
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运输钛石膏过程中,存在运输车辆沿途抛洒、清扫不及时等情况,同时,由于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1、责令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检测频次做好日常监管;
  2、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有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3、2022年2月2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举报的三个村庄及两个黄泥堆场进行了检测采样,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将根据结果进行办理;
  4、责令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对运输车辆沿途抛洒、清扫不及时等行为进行整治。要求安排专人进行清扫,配备洒水车辆,在沿途敏感点附近设置防尘网。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减速慢行,经过沿途敏感点时严禁鸣笛。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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