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风险源企业 环境应急预案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试 行) 为指导和规范对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减少和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现场监察。其他环境风险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现场监察工作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3.1 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河南省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如果尚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现场监察人员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制定应急预案。 3. 2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齐全,其主要内容有: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2)基本情况调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及厂区布置、企业生产现状、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应急预案关系分析; (3)环境风险分析;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预防与预警; (6)应急响应与措施; (7)后期处置; (8)应急培训和演练; (9)奖惩; (10)保障措施; (11)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12)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3)附件。 现场监察应急预案内容是否齐全。 3.3 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后应当进行评估,现场监察是否有评估记录。如果尚未进行评估,现场监察人员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对预案进行评估。 3.4 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现场监察备案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如果尚未备案的,现场监察人员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向有关部门备案。 4.1 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应急指挥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4.2 企业是否明确应急工作组成员(包括环保、安全、设备等相关部门成员),确保应急人员24小时待岗。 4.3 企业应当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确定专家组成员是否包含相关行业专家或技术人员。 4.4 企业应当建立建立预防与预警机制 环境风险源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原料和产品大部分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特性;产生废水的基本特征为极高的COD、高盐度、对微生物有毒性,是典型的难降解废水。因此,生产工段现场监察是环境应急预案监察的重点内容。 5.1 现场监察人员应当了解企业原材料及产品的种类、数量;企业的基本生产工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原料储存方式、地点;企业的生产工段等。 5.2 生产工段现场应当在明显位置有如下内容: (1)在各生产环节应当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在生产环节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 (3)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4)事件发生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 (5)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5.3 现场监察企业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车间或原材料、产品存放点是否准备有能够满足风险源最大事故状态急需物资需求。如灭火设施、灭火剂、中和药剂、吸收吸附材料等,各种设施和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超出有效期,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更换。 5.4 生产现场应当有明确切断污染源的基本方法和方案。 5.5 现场监察是否明确有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扩散的设施、措施及启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环境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 5.6 企业应当制定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措施。 5.7 企业应当对危险品的储存建立隔离区。 5.8 所有袋装和散装化学品应当建立专用的储存仓库,不得露天存放。 5.9 企业应当建设有事故排放水池,其水池的容积应大于一个生产周期所产生的废水量、生产设施内的原辅材料和水的量、用于消防灭火时可能产生的水量之和。 5.10 企业应当建设雨污分流排放系统。 5.11 企业应建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积应当满足基本消防要求。 5.12 企业应当在全厂最低标高处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容积应当能满足5毫米降雨量的储存要求,初期雨水收集池应当安装提升设施,所收集初期雨水应当提升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或回用。 5.1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现场监察登记文件及委托处理合同是否齐全。 6.1 企业应当有明确现场监测与实验室监测采用的仪器、药剂等,监测人员应当进行相关的培训,现场监察是否属实。 6.2 现场监察企业是否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6.3 企业应当明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的部门及通信方式、明确本单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和时限、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向可能遭受事故影响的单位发出通报的方式、方法。 6.4 企业应当有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6.5 企业应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现场查看相关票据。。 6.6 是否有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以及存放位置(附各装备的位置图)、并规定应急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以保证其有效性,现场监察是否属实。 6.7 企业应当保证应急车辆,明确本单位应急车辆类型、数量、车辆状态,现场监察是否属实。 6.8 企业应当有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管理、救援培训的计划、内容及形式,企业应当定期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培训,现场查看培训记录。 6.9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现场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环境应急预案内容、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保障及管理的现场监察需现场查看相关文字材料和记录;生产工段的现场监察需到生产车间和生产现场实地查看。 附表:环境应急预案现场监察情况汇总表 附 表 环境应急预案现场监察情况汇总表 企业名称: 类 别 现场监察内容 现场情况 备注 应急预案现场监察 (1)是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2)预案的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对预案进行评估。 (4)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是否明确应急指挥机构领导。 (2)明确应急工作组成员(包括环保、安全、设备等相关部门成员),确保应急人员24小时待岗。 (3)是否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确定专家组成员是否包含相关行业专家或技术人员。 (4)是否建立预防与预警机制 安全生 产与应 急处置 设备、 设施现 场监察 (1)生产现场应在明显位置有如下内容: b)在各生产环节应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c)在生产环节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 d)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e)事件发生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 f)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2)企业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车间或原材料、产品存放点是否准备有能够满足风险源最大事故状态急需物资需求。如灭火设施、灭火剂、中和药剂、吸收吸附材料等,各种设施和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超出有效期,应责令企业立即更换。 (3)生产现场是否有明确切断污染源的基本方法和方案。 (4)是否明确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扩散的设施、措施及启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环境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 安全生 产与应 急处置 设备、 设施现 场监察 (5)是否制定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措施。 (6)对危险品的储存是否建立有隔离设施。 (7)是否建设有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各种化学品是否存在露天堆存现象。 (8)是否建设有事故排放水池,容积是否满足要求。 (9)是否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 (10)是否建设有消防水池。 (11)是否全厂最低标高处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是否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12)危险废物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 应急保障及管理现场监察 (1)是否有应急现场监测与实验室监测采用的仪器、药剂等,监测人员应进行相关的培训。 (2)是否有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3)是否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的部门及通信方式。 (4)是否有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5)是否有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6)是否有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以及存放位置(附各装备的位置图)、并规定应急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以保证其有效性。 (7)是否明确本单位应急车辆类型、数量、车辆状态。 (8)是否定期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培训。 (9)是否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监察结论 和建议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1. 适用范围
2.制定依据
3.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监察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监察
5.生产工段现场监察
6. 应急保障及管理现场监察
7. 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