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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安全与应急中心 “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书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8-12 00:00:00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郑重承诺:

    一、按照“五个第一时间” 和“三个不放过”的总体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即按照“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快速、妥善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和人群健康伤害降到最低。

    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效率。通过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向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服务限时承诺:对材料齐全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材料”,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需要逐级备案至省环保厅的预案,由应急中心代为报送。

    五、严格履行廉政岗位责任制。按照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做好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科室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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